<< 約翰福音 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歌羅西書 3:17
    凡你們所作的、無論是甚麼、在言語上或行為上、都要奉主耶穌的名去作,藉着他而感謝父上帝。
  • 路加福音 7:34-38
    人子來了,也喫也喝,你們就說,「看哪,一個貪喫好酒的人!收稅人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總是從她所有的兒女得證為對的。』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同他喫飯;耶穌就進那法利賽人家裏坐席。有一個女人素常在城裏是個「罪人」,知道耶穌要在法利賽人家裏坐席,便帶了一玉瓶的香膏來,站在耶穌背後,挨着他的腳旁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便用自己的頭髮去擦乾,又熱切地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
  • 哥林多前書 7:39
    妻子被束縛着、是儘在她丈夫活着的時候;丈夫若長眠下去,妻子便自由、可以和她所願意的人結婚了,只要在主裏面為是。
  • 馬太福音 12:19
    他必不爭競,不喧嚷;也沒有人能聽見他的聲音在大街上。
  • 馬太福音 10:40-42
    『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為尊神言人的名而接待神言人的、必得着神言人所得的賞報;為尊義人的名而接待義人的、必得着義人所得的賞報。無論何人、為尊門徒的名、只把一杯冷水給這些微小者之一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必定不失掉他的賞報。』
  • 約翰福音 1:40-49
    從約翰聽見而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這個人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了彌賽亞了』,(「彌賽亞」翻譯出來就是上帝所膏立者「基督」)。就帶他到耶穌跟前。耶穌定睛看着他、就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你要稱為磯法』;「磯法」翻出來就是「彼得」、即係石頭。第二天,耶穌想要出行往加利利去。他遇見了腓力,就對他說:『你跟從我。』腓力是伯賽大人,是安得烈和彼得那城的人。腓力找着了拿但業,就對他說:『摩西在《律法書》上所寫的、和神言人們所記的那一位、我們已經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拿但業對腓力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腓力對他說:『你來看!』耶穌見拿但業向自己那裏走來,就論到他說:『看哪,真是個以色列人,他裏面沒有詭詐的!』拿但業對耶穌說:『你從哪裏認識我呢?』耶穌回答他說:『腓力沒有呼叫你以前,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拿但業回答他說:『老師,你是上帝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 哥林多前書 10:31
    所以你們或喫或喝,或作甚麼事,都要為上帝的榮耀而作。
  • 馬太福音 25:40
    王必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些弟兄中最小之一個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 馬太福音 25:45
    那時他必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沒有作在這些最小之一個的身上,也就是沒有作在我身上了。
  • 希伯來書 13:4
    婚姻在眾人中間應當受尊重;婚床也應當不染污;因為嫖妓或做男倡的和行淫的人、上帝必判罰。
  • 啟示錄 3:20
    你看,我站在門外敲門;若有人聽見我的聲音來開門,我就要進去找他,同他喫飯,他也同我喫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