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福音 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歌罗西书 3:17
    凡你们所作的,无论是言语或行为,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藉着他感谢父神。
  • 路加福音 7:34-38
    人子来了,又吃又喝,你们说:‘你看,这人贪食好酒,与税吏和罪人为友。’但神的智慧,藉着他的儿女就证实是公义的了。”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同他吃饭,他就到法利赛人家去赴席。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她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吃饭,就拿着一玉瓶香膏,站在耶稣背后,挨近他的脚哭,她开始用泪水沾湿他的脚,然后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不住地吻他的脚,并且抹上香膏。
  • 哥林多前书 7: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受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给她愿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给主里的人。
  • 马太福音 12:19
    他不争吵,也不喧嚷,人在街上听不见他的声音。
  • 马太福音 10:40-42
    “接待你们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的,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无论谁因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些微不足道的人中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他决不会得不到他的赏赐。”
  • 约翰福音 1:40-49
    听了约翰的话而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弟弟安得烈。他先找到自己的哥哥西门,告诉他:“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的意思就是“基督”。)安得烈就带他到耶稣那里。耶稣定睛看着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译出来就是“彼得”。)再过一天,耶稣决定往加利利去;他遇见腓力,就对他说:“来跟从我!”腓力是伯赛大人,与安得烈和彼得同乡。腓力找到拿但业,告诉他:“摩西在律法书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位,我们已经遇见了,他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拿但业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腓力说:“你来看!”耶稣看见拿但业向他走过来,就论到他说:“看哪,这的确是个以色列人,他心里没有诡诈。”拿但业问他:“你怎么认识我呢?”耶稣回答:“腓力还没有招呼你,你在无花果树下的时候,我就看见你了。”拿但业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 哥林多前书 10:31
    所以,你们或吃喝,或作什么,一切都要为神的荣耀而行。
  • 马太福音 25:40
    王要回答他们:‘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所作的,只要是作在我一个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作在我的身上了。’
  • 马太福音 25:45
    王要回答他们:‘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然没有作在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没有作在我的身上了。’
  • 希伯来书 13:4
    人人都应该尊重婚姻,婚床也不要玷污,因为神一定审判淫乱的和奸淫的人。
  • 启示录 3:20
    看哪!我站在门外敲门;如果有人听见我的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要跟他在一起,他也要跟我在一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