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2: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1:55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過節前潔淨自己。
  • 路加福音 2:41
    每年逾越節,他父母都上耶路撒冷去。
  • 約翰福音 2:23
    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
  • 約翰福音 6:4
    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
  • 出埃及記 12:6-14
    要把牠留到本月十四日;那日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要把羔羊宰了。他們要取一些血,塗在他們吃羔羊的房屋兩邊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晚要吃羔羊的肉;要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不可吃生的,或用水煮的,要把羔羊連頭帶腿和內臟用火烤了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有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燒了。你們要這樣吃羔羊: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因為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你們要記念這日,世世代代守這日為耶和華的節日,作為你們永遠的定例。
  • 申命記 16:1-8
    「你要守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逾越節,因為在亞筆月,耶和華-你的上帝在夜間領你出埃及。你當在那裏,耶和華選擇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從羊羣牛羣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這祭牲不可和有酵的東西一起吃。因為你曾匆忙離開埃及地,你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七日,好讓你一生的年日記得你從埃及地出來的那一日。在你全境內,七日不可見到酵母。第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你不可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各城中,任何一座城裏,獻逾越節的祭,只可在那裏,耶和華-你上帝選擇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在晚上日落的時候,就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你要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來吃,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 約翰福音 5:1
    這些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上耶路撒冷去。
  • 民數記 28:16-25
    「正月十四日是向耶和華守的逾越節。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要把火祭,就是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小公羊,都要沒有殘疾的,獻給耶和華為燔祭。要同時獻調了油的細麵為素祭:每頭公牛要獻十分之三伊法;每隻公綿羊要獻十分之二伊法;為那七隻小公羊,每隻要獻十分之一伊法。此外,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除了早晨經常獻的燔祭之外,你們也要獻這些祭。一連七天,在經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之外,每天要這樣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第七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 申命記 16:16
    「你所有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不可空手朝見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