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2: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1:55
    猶太人的逾越節快到了,有很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預備在過節前潔淨自己。
  • 路加福音 2:41
    約瑟和瑪麗亞每年都上耶路撒冷去過逾越節。
  • 約翰福音 2:23
    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期間,許多人看見祂行的神蹟,就信了祂。
  • 約翰福音 6:4
    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快到了。
  • 出埃及記 12:6-14
    全體會眾要把羊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時分宰殺,然後取點血塗在房子的門框和門楣上,全家要在房子裡吃羊肉。當晚,你們要用火把羊肉烤熟,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不可吃生羊肉,也不可煮著吃,要把整隻羊,連頭帶腿和內臟一併烤著吃。不可把肉留到早晨,留到早晨的肉要燒掉。你們吃的時候,要束腰、穿鞋、手中拿杖,要趕快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因為那一夜我要巡遍埃及,把境內所有長子和頭生的牲畜全都殺掉,也要嚴懲埃及所有的神明。我是耶和華。塗在你們房屋上的血是一個記號,我經過的時候,見到這血就會越過。我擊打埃及的時候,那災禍不會落到你們身上。你們要記住這一天,守為耶和華的節期,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申命記 16:1-8
    「你們要在亞筆月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守逾越節,因為祂在這個月的一個晚上帶領你們離開了埃及。你們要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敬拜場所,把牛羊作為逾越節的祭牲獻給祂。吃祭牲的時候,不可吃有酵的餅,七天之內要吃無酵餅,即憶苦餅,以便你們一生謹記離開埃及的日子,因為當時你們離開得很倉促。那七天之內,你們境內不可有酵母。第一天傍晚獻的祭肉不可留到第二天早晨。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各城中,你們不可隨便獻逾越節的祭牲,而是要在傍晚日落時分,即你們離開埃及的時候,到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敬拜場所獻逾越節的祭牲。你們要在那裡煮祭肉吃,第二天早晨可以返回自己的帳篷。在隨後的六天之內,你們要吃無酵餅。第七天,要舉行莊嚴的聚會,敬拜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那一天你們不可做工。
  • 約翰福音 5:1
    這事以後,猶太人的一個節期到了,耶穌便上耶路撒冷。
  • 民數記 28:16-25
    「一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十五日開始節慶,你們要連續七天吃無酵餅。第一天要舉行聖會,不可做日常工作。你們要把毫無殘疾的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和七隻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作燔祭;同時要獻上調了油的細麵粉作素祭,每頭公牛需獻三公斤素祭,每隻公綿羊需獻兩公斤素祭,每隻公羊羔需獻一公斤素祭;同時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除了早晨獻的日常燔祭以外,要獻上這些祭物。接連七天,除了日常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照上面的規定給耶和華獻上馨香的火祭。第七天,你們要舉行聖會,不可做日常工作。
  • 申命記 16:16
    「你們所有男子要每年三次,即在無酵節、七七收穫節和住棚節,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指定的地方朝見祂。你們不可空手朝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