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6: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2:22-38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我這些話:拿撒勒人耶穌就是神以異能、奇事、神蹟向你們證明出來的人,這些事是神藉着他在你們中間施行,正如你們自己知道的。他既按着神確定的旨意和預知被交與人,你們就藉着不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除,使他復活了,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大衛指着他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他在我右邊,使我不至於動搖。所以我心裏歡喜,我的舌頭快樂,而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讓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必使我在你面前充滿快樂。』「諸位弟兄,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坦然地對你們說:他死了,也埋葬了,而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裏。既然大衛是先知,他知道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他預先看見了,就講論基督的復活,說:『他不被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這耶穌,神已經使他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他既被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他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諸位弟兄,我們該怎樣做呢?」彼得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免,就會領受所賜的聖靈。
  • 約翰福音 15:22-25
    我若沒有來教導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做過別人未曾做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了,也恨惡了。這是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他們無故地恨我。』
  • 約翰福音 12:47-48
    若有人聽見我的話而不遵守,我不審判他,因為我來不是要審判世人,而是要拯救世人。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自有審判他的;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 馬可福音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 使徒行傳 3:14-19
    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而要求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你們殺了那生命的創始者,神卻叫他從死人中復活;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使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正是他所賜的信心使這人在你們眾人面前完全好了。「如今,弟兄們,我知道你們做這事是出於無知,你們的官長也是如此。但神藉着眾先知的口預先宣告過基督將要受害的事,就這樣應驗了。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去,
  • 約翰福音 8:42-47
    耶穌對他們說:「假如神是你們的父,你們會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我不是憑着自己來,而是他差我來的。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你們聽不進我的道。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寧願隨着你們父的慾念而行。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的本性,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者之父。但是,因為我講真理,你們就不信我。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既然我講真理,你們為甚麼不信我呢?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
  • 約翰福音 8:23-24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面來的,我是從上面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會死在自己的罪中,你們若不信我就是那位,就會死在自己的罪中。」
  • 希伯來書 3:12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有人存着邪惡不信的心,離棄了永生的神。
  • 約翰福音 5:40-44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我不接受從人來的榮耀,但我知道,你們沒有愛神的心。我奉我父的名來了,你們並不接納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會接納他。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尋求從獨一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 羅馬書 3:19-20
    我們知道律法所說的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使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所以,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5-16
    這些猶太人不但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們,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令神不悅,且與眾人為敵,阻撓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他們得救,以致常常惡貫滿盈,但神的憤怒終於臨到他們身上。
  • 提摩太前書 1:13
    我從前是褻瀆、迫害、侮慢神的人;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為我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做的。
  • 約翰福音 3:18-21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了,因為他不信神獨一兒子的名。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就定了他們的罪。凡作惡的人都恨惡光,不來接近光,恐怕他的行為被暴露。但實行真理的人就來接近光,為要顯明他的行為是靠神而行的。」
  • 希伯來書 10:28-29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個或三個證人,尚且必須處死,不得寬赦,更何況踐踏神兒子的人,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不潔淨,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你們想,他不該受更嚴厲的懲罰嗎?
  • 使徒行傳 7:51-54
    「你們這硬着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哪,時常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先知中有哪一個不是受你們祖宗的迫害呢?他們把預先宣告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成了那義者的出賣者和兇手了。你們領受了天使所傳佈的律法,竟不遵守。」眾人聽見這些話,心中極其惱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
  • 使徒行傳 26:9-10
    「從前我自己認為必須竭力反對拿撒勒人耶穌的名,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做過;我不但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把許多聖徒收在監裏,而且他們被殺,我也表示贊成。
  • 羅馬書 7:9
    以前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是誡命來到,罪活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