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6: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前書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着肉體說,他被治死;按着靈性說,他復活了。
  • 使徒行傳 3:14
    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着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
  • 腓立比書 3:7-9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着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 耶利米書 23:5-6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 哥林多前書 1:30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 羅馬書 10:3-4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
  • 約翰福音 5:32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 羅馬書 3:21-26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提摩太前書 3:16
    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
  • 以賽亞書 42:21
    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喜歡使律法為大,為尊。
  • 但以理書 9:24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
  • 加拉太書 5:5
    我們靠着聖靈,憑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 使徒行傳 7:52
    哪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他們也把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
  • 哥林多前書 15:14-20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 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
  • 使徒行傳 2:32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
  • 希伯來書 10:5-13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着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 羅馬書 8:33-34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 羅馬書 5:17-21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着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 羅馬書 1: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 約翰福音 3:14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 以賽亞書 45:24-25
    人論我說,公義、能力,惟獨在乎耶和華;人都必歸向他。凡向他發怒的必至蒙羞。以色列的後裔都必因耶和華得稱為義,並要誇耀。
  • 使徒行傳 17:31
    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裏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