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6: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前書 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以無罪之身代替不義之人,為要領你們到上帝面前。祂的肉體雖被處死,但祂藉著聖靈復活了。
  • 使徒行傳 3:14
    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竟然要求彼拉多釋放一個兇手。
  • 腓立比書 3:7-9
    但是為了基督,我從前以為有價值的,現在認為毫無價值。不但如此,我看萬事都毫無價值,因為認識我主基督耶穌最寶貴。我為祂失去了一切,我把失去的一切視為垃圾,好得到基督,與祂聯合。我成為義人不是因為遵行律法,而是因為信靠基督。這義從上帝而來,以信為基礎。
  • 耶利米書 23:5-6
    耶和華說:「看啊,時候將到,我要為大衛選立一個公義的苗裔,使他執掌王權。他必秉公行義,治國有方。在他掌權的日子,猶大必得拯救,以色列必國泰民安。他將被稱為『耶和華是我們的公義』。」
  • 哥林多前書 1:30
    上帝使你們活在基督耶穌裡,祂使基督耶穌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
  • 羅馬書 10:3-4
    他們不知道上帝所賜的義,想努力建立自己的義,不肯服從上帝的義。其實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的,使所有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到義。
  • 約翰福音 5:32
    然而,有別的人給我做見證,我知道他為我做的見證是真實的。
  • 羅馬書 3:21-26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有律法和眾先知做見證。人只要信耶穌基督,就可以被上帝稱為義人,沒有一個人例外。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上帝的榮耀,但蒙上帝的恩典,靠著基督耶穌的救贖,世人被無條件地稱為義人。上帝使基督耶穌成為贖罪祭,以便人藉著相信耶穌的寶血可以得到赦免。這是為了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過去的罪,好在現今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是公義的,祂也稱信耶穌的為義人。
  • 提摩太前書 3:16
    毫無疑問,我們偉大的信仰奧妙無比:祂以肉身顯現,被聖靈證明為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揚到列邦,被世人信奉,被接到天上的榮耀中。
  • 以賽亞書 42:21
    耶和華樂意使祂的律法尊大而榮耀,因為祂行事公義。
  • 但以理書 9:24
    「已經為你的同胞和聖城定了七十個七,以終結叛逆,除掉罪惡,贖盡過犯,帶來永遠的公義,封住異象和預言,膏抹至聖所。
  • 加拉太書 5:5
    但我們要靠著聖靈,憑信心熱切等候所盼望的義。
  • 使徒行傳 7:52
    哪一位先知沒有被你們祖先迫害?那些預言義者——彌賽亞要來的人也被你們的祖先殺害。如今你們竟出賣了那位公義者,殺害了祂!
  • 哥林多前書 15:14-20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就是虛空,你們所信的也是虛空,而且,我們就是在為上帝做假見證,因為我們見證上帝已經使基督復活了。如果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上帝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如果人死了不會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如果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就是虛空,你們依舊沉淪在罪中,那些在基督裡安息的人也滅亡了。如果我們對基督的盼望只在今世,我們就是世上最可憐的人。然而,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祂是死人中第一個復活的。
  • 哥林多後書 5:21
    上帝使無罪的基督擔當我們的罪,使我們可以藉著基督成為被上帝接納的義人。
  • 使徒行傳 2:32
    上帝已經使這位耶穌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件事的見證人。
  • 希伯來書 10:5-13
    所以,基督來到世上的時候曾說:「上帝啊,祭物和供物非你所悅,你為我預備了身體。你並非喜愛燔祭和贖罪祭。於是我說,『上帝啊,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我的事都記在聖經上了。』」基督首先說:「祭物、供物、燔祭和贖罪祭都不是你想要的,也不是你喜悅的。」這些都是依照律法獻上的。然後祂又說:「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這樣,祂廢除了前者,為要設立後者。上帝的旨意是: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自己的身體,便使我們永遠聖潔了。祭司都要天天站著供職,一次次地獻上同樣的祭物,只是這些祭物根本不能除罪。而基督一次獻上自己成為永遠的贖罪祭後,就坐在上帝的右邊,等待祂的仇敵成為祂的腳凳。
  • 羅馬書 8:33-34
    誰能指控上帝揀選的人呢?上帝已經稱他們為義人了。誰能定他們有罪呢?基督耶穌已經替他們死了,而且祂還從死裡復活了,如今在上帝的右邊替我們祈禱。
  • 羅馬書 5:17-21
    如果因一人的過犯,死亡就藉著那人作了王,那麼接受上帝洪恩又得到祂所賜之義的人,豈不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如此說來,因為一人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為一人的義行,眾人都被稱為義人,得到生命。因為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為一人的順服,眾人將被稱為義人。律法是後來頒佈的,使過犯更多地顯出來,只是哪裡的罪越多,哪裡的恩典就顯得越豐富。罪怎樣掌權帶來死亡,恩典也照樣藉著義掌權,為要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帶來永生。
  • 羅馬書 1:17
    這福音顯明了上帝的義,這義始於信,終於信,正如聖經上說:「義人必靠信心而活。」
  • 約翰福音 3:14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起銅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 以賽亞書 45:24-25
    他們必說,『只有耶和華那裡才有公義和能力。』」向祂發怒的必在祂面前蒙羞。以色列的後裔必被耶和華稱為義人,得到榮耀。
  • 使徒行傳 17:31
    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這個世界。祂叫那人從死裡復活,給了全人類可信的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