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士師記 11:3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28:20
    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給我食物吃,衣服穿,
  • 撒母耳記上 1:11
    她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你使女的苦情,眷念不忘你的使女,賜你的使女一個子嗣,我必使他終生歸給耶和華,不用剃刀剃他的頭。」
  • 傳道書 5:1-2
    你到神的殿要謹慎你的腳步;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不知道自己在作惡。在神面前你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上,所以你的話語要少。
  • 傳道書 5:4-5
    你向神許願,還願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歡愚昧人,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 民數記 30:2-16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須照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去做。女子年輕,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她父親聽見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有效。但是,若她父親在聽見的日子不允許她一切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這就不算為有效;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因為她的父親不允許。她若已出嫁,有願在身,或口中出了約束自己的冒失話,她丈夫聽見了,卻在聽見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有效。但是,若她丈夫在聽見的日子不允許,丈夫就廢了她所許的願和口中所出約束自己的冒失話;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寡婦或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她所有約束自己的話,都是有效的。她若在丈夫家裏許了願或起了誓,要約束自己,丈夫聽見了,卻向她默默不言,沒有不允許,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有效。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把這些全廢了,她口中一切所許的願或約束自己的話就不算為有效。她丈夫已把這些都廢了,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凡她所許的願和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丈夫可以堅立,也可以廢去。倘若她丈夫天天向她默默不言,這就算是堅立她一切所許的願或約束自己的話;因為丈夫在聽見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就算是堅立了這些話。但她丈夫聽見了,以後若再廢了這些話,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這是關於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輕還在父家,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