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士師記 11:3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28:20
    雅各許願說:「如果上帝與我同在,在路上保護我,供給我衣食,
  • 撒母耳記上 1:11
    她向上帝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如果你眷顧婢女的痛苦,不忘記婢女,賜給婢女一個兒子,我必讓他終生事奉你,永不剃他的頭。」
  • 傳道書 5:1-2
    你進入上帝的殿時要小心謹慎,近前傾聽勝過愚人獻祭,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是在作惡。在上帝面前不要冒失開口,不可急於發言,因為祂在天上,你在地上。所以,你要少言寡語。
  • 傳道書 5:4-5
    你向上帝許願,不可遲遲不還,因為祂不喜歡這樣的愚人。要還所許的願。與其許了願不還,倒不如不許。
  • 民數記 30:2-16
    「倘若人在什麼事上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他就不可食言,必須履行諾言。倘若未出嫁的少女在什麼事上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倘若她父親得知她許的願或起的誓後沒有反對,她就必須履行諾言;倘若她父親得知後加以反對,她的諾言就無效。耶和華必不追究她,因為她父親反對。「倘若有女子出嫁前許了願或信口起了誓,她丈夫得知後沒有反對,她就必須履行諾言;倘若她丈夫得知後加以反對,她的諾言就無效,耶和華必不追究她。倘若寡婦或被休的婦人在什麼事上許願或起誓,她必須履行諾言。「倘若已婚婦女在夫家許願或起誓,她丈夫得知後沒有反對,她就必須履行諾言;倘若她丈夫得知的當天加以反對,她的諾言就無效。耶和華必不追究她,因為她丈夫反對。丈夫有權贊同或反對妻子許的願或起的誓。倘若丈夫得知妻子許願或起誓的當天沒有反對,她就必須履行諾言,因為丈夫當天默認了。倘若丈夫當天默認了,後來又加以反對,他就要承擔妻子的罪責。」以上是耶和華藉摩西頒佈的有關丈夫和妻子、父親和未出嫁的女兒要遵守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