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賽亞書 5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44:12
    你賣了你的子民也不賺利,所得的價值並不加添你的資財。
  • 以賽亞書 45:13
    我憑公義興起塞魯士,又要修直他一切道路。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我被擄的民;不是為工價,也不是為賞賜。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彼得前書 1:18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着能壞的金銀等物,
  •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休你們的母親,休書在哪裏呢?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 耶利米書 15:13
    「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一切罪,把你的貨物財寶當掠物,白白地交給仇敵。
  • 羅馬書 7:14-25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着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