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賽亞書 5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44:12
    你把你的子民廉價賣掉,並沒有從他們的售價多獲利益。
  • 以賽亞書 45:13
    是我以公義興起了居魯士,並要修直他一切的道路。他必重建我的城,釋放我的被擄之民,不是為工價,也不是為酬報。」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彼得前書 1:18
    因為你們知道,你們被救贖,脫離祖先所傳下來的虛妄行為,不是憑著會朽壞的東西,如銀子或金子,
  •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休你們母親的休書在哪裡呢?我把你們賣給了我哪一個債主呢?看哪!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 耶利米書 15:13
  • 羅馬書 7:14-25
    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而我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實際上,我所做的,我不明白,因為我所願意的,我沒有去做;我所恨惡的,我反而去做。那麼,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我就贊同了律法是好的。所以現在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所做的。事實上,我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中,沒有良善;因為行善的意願在我裡面,卻行不出來。這樣,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做的惡,我反而去做。那麼,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所做的。因此我發現一個法則: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惡就在我裡面。就是說,按著內在的人,我喜愛神的法則,然而我發現在我身體中另有一個法則,與我理性的法則交戰,把我擄到我身體中罪的法則裡。我這個人真是可悲呀!誰能救我脫離這屬於死亡的身體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感謝歸於神!由此可見,我自己一方面在理性上服從神的法則,另一方面在肉體中卻服從罪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