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赛亚书 5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诗篇 44:12
    你把你的子民廉价卖掉,并没有从他们的售价多获利益。
  • 以赛亚书 45:13
    是我以公义兴起了居鲁士,并要修直他一切的道路。他必重建我的城,释放我的被掳之民,不是为工价,也不是为酬报。”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 彼得前书 1:18
    因为你们知道,你们被救赎,脱离祖先所传下来的虚妄行为,不是凭着会朽坏的东西,如银子或金子,
  • 以赛亚书 50:1
    耶和华如此说:“我休你们母亲的休书在哪里呢?我把你们卖给了我哪一个债主呢?看哪!你们被卖是因你们的罪孽,你们的母亲被休是因你们的过犯。
  • 耶利米书 15:13
  • 罗马书 7:14-25
    我们知道律法是属灵的;而我是属肉体的,已经卖给罪了。实际上,我所做的,我不明白,因为我所愿意的,我没有去做;我所恨恶的,我反而去做。那么,如果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我就赞同了律法是好的。所以现在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所做的。事实上,我知道在我里面,就是在我肉体中,没有良善;因为行善的意愿在我里面,却行不出来。这样,我愿意行的善,我没有去行;我不愿意做的恶,我反而去做。那么,如果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所做的。因此我发现一个法则:当我愿意行善的时候,恶就在我里面。就是说,按着内在的人,我喜爱神的法则,然而我发现在我身体中另有一个法则,与我理性的法则交战,把我掳到我身体中罪的法则里。我这个人真是可悲呀!谁能救我脱离这属于死亡的身体呢?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感谢归于神!由此可见,我自己一方面在理性上服从神的法则,另一方面在肉体中却服从罪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