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賽亞書 5: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賽亞書 10:2
    他們拒絕貧弱者的申訴,剝奪我子民中困苦人的公理,使寡婦成為他們的掠物,又掠奪孤兒。
  • 雅各書 5:6
    你們把義人定了罪、把他殺害了,他沒有抗拒你們。
  • 箴言 17:15
    稱惡人為義的、判義人有罪的,兩者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
  • 詩篇 94:21
    他們互相勾結攻擊義人,把無辜人定了死罪。
  • 彌迦書 7:3
  • 彌迦書 3:11
  • 箴言 31:4-5
    利慕伊勒啊,君王不要這樣!君王不可喝酒,掌權者不可貪烈酒;免得他們喝了,就忘記所制定的律例,又在所有困苦人的爭訟上,顛倒是非。
  • 以賽亞書 1:23
    你的首領們悖逆,與盜賊同夥;他們都貪愛賄賂,追逐贓酬;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爭訟也達不到他們面前。
  • 申命記 16:19
  • 箴言 24:24
    誰要是對惡人說「你是義人」,萬民就咒罵他,萬族就惱恨他;
  • 歷代志下 19:7
  • 箴言 17:23
    惡人私下收取賄賂,為要扭曲公正的路途。
  • 馬太福音 27:24-25
    彼拉多知道自己無濟於事,反而騷亂倒要發生,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自己看著辦吧!」全體民眾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在我們和我們兒女的身上!」
  • 列王紀上 21:13
  • 馬太福音 23:35
    所以,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聖所和祭壇之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在地上所流的義人的血都要歸在你們身上。
  • 出埃及記 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