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賽亞書 10: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1:52
    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
  • 馬太福音 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大茴香、小茴香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你們反倒不做;這原是你們該做的-至於那些奉獻也不可廢棄。
  • 路加福音 11:42-44
    「但是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和各樣蔬菜獻上十分之一,疏忽了公義和愛上帝的事;這原是你們該做的-至於其他也不可忽略。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喜愛會堂裏的高位,又喜歡人們在街市上向你們問安。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
  • 以賽亞書 5:8
    禍哉!你們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 彌迦書 3:1-4
    於是我說:雅各的領袖,以色列家的官長啊,你們要聽!你們豈不知道公平嗎?你們惡善好惡,剝我百姓身上的皮,從他們的骨頭上剔肉,你們吃我百姓的肉,剝他們的皮,打斷他們的骨頭,如切塊下鍋,如釜中的肉。到了遭災的時候,這些人要哀求耶和華,他卻不應允他們。那時,因他們所行的惡,他必轉臉離開他們。
  • 哈巴谷書 2:6
    這些人豈不都要提起詩歌和俗語,嘲諷他說:禍哉!你增添不屬自己的財物,靠押金發財,要到幾時呢?
  • 詩篇 94:20-21
    那藉着律例玩弄奸惡、以權位肆行殘害的,豈能與你交往呢?他們大家聚集攻擊義人,將無辜的人定了死罪。
  • 馬太福音 23:13-16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當着人的面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 路加福音 11:46-47
    耶穌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挑的擔子放在別人身上,自己卻不肯動一個指頭去減輕這些擔子。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建造先知的墳墓,那些先知正是你們的祖宗所殺的。
  • 以賽亞書 5:20-22
    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禍哉!那些在自己眼中有智慧,在自己面前有通達的人。禍哉!那些以飲酒稱雄,以調烈酒稱霸的人。
  • 彌迦書 6:16
    因為你遵守暗利的規條,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順從他們的計謀;因此,我必使你荒涼,使你的居民遭人嗤笑,你們也必擔當我百姓的羞辱。
  • 以賽亞書 5:18
    禍哉!那些以虛假的繩子牽引罪孽,以套車的繩索緊拉罪惡的人。
  • 馬太福音 23:27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了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 馬太福音 23:29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建造先知的墳,裝修義人的墓,
  • 耶利米書 22:13
    禍哉!那以不公義蓋房,以不公平造樓,白白使鄰舍做工,卻不給工錢的人,
  • 哈巴谷書 2:9
    禍哉!那為本家積蓄不義之財、在高處搭窩、指望得免災禍的人!
  • 彌迦書 3:9-11
    當聽這話,雅各家的領袖,以色列家的官長啊!你們厭棄公平,在一切事上屈枉正直;以血建立錫安,以罪孽建造耶路撒冷。城裏的領袖為賄賂行審判,祭司為酬勞施訓誨,先知為銀錢行占卜;他們卻倚賴耶和華,說:「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災禍必不臨到我們。」
  • 但以理書 6:8-9
    王啊,現在求你立這禁令,在這文件上簽署,使它不能更改;照瑪代人和波斯人的例,絕不更動。」於是大流士王在這禁令的文件上簽署。
  • 馬太福音 11:21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 哈巴谷書 2:19
    禍哉!那對木頭說「醒起」,對啞巴石頭說「起來」的人!偶像豈能教導人呢?看哪,它以金銀包裹,其中並無氣息。
  • 約翰福音 19:6
    祭司長和聖殿警衛看見他,就喊着說:「釘十字架!釘十字架!」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自己把他帶去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
  • 哈巴谷書 2:12
    禍哉!那以鮮血建城、以罪孽造鎮的人!
  • 哈巴谷書 2:15
    禍哉!那給鄰舍酒喝,加上毒物,使人喝醉,為要看見他們下體的人!
  • 約翰福音 9:22
    他父母說這些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定,若有宣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
  • 馬太福音 26:24
    人子要去了,正如經上所寫有關他的;但出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沒有出生倒好。」
  • 詩篇 58:2
    不然!你們心中作惡,量出你們在地上手中的殘暴。
  • 以斯帖記 3:10-13
    於是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猶太人的仇敵,亞甲人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王對哈曼說:「這銀子賜給你,這民族也交給你,可以照你眼中看為好的待他們。」正月十三日,王的一些書記受召而來,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語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諭旨,又用王的戒指蓋印,傳給王的總督、各省的省長,以及各族的領袖。詔書由信差傳到王的各省,限令一日之內,就是在十二月,亞達月十三日,把所有的猶太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搶奪他們的財產。
  • 猶大書 1:11
    他們有禍了!因為他們走該隱的道路,又為財利往巴蘭的錯謬裏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
  • 以賽亞書 5:11
    禍哉!那些清晨早起,追尋烈酒,因酒狂熱,流連到深夜的人,
  • 以賽亞書 3:11
    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他要按自己手所做的受報應。
  • 列王紀上 21:13
    有兩個無賴來,坐在拿伯對面。無賴當着百姓作證告他說:「拿伯詛咒上帝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他,他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