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賽亞書 10: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1:52
    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
  • 馬太福音 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 路加福音 11:42-44
    「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喜愛會堂裏的首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
  • 以賽亞書 5:8
    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 彌迦書 3:1-4
    我說:雅各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啊,你們要聽!你們不當知道公平嗎?你們惡善好惡,從人身上剝皮,從人骨頭上剔肉,吃我民的肉,剝他們的皮,打折他們的骨頭,分成塊子像要下鍋,又像釜中的肉。到了遭災的時候,這些人必哀求耶和華,他卻不應允他們。那時他必照他們所行的惡事向他們掩面。
  • 哈巴谷書 2:6
    這些國的民豈不都要提起詩歌並俗語譏刺他說:禍哉!迦勒底人,你增添不屬自己的財物,多多取人的當頭,要到幾時為止呢?
  • 詩篇 94:20-21
    那藉着律例架弄殘害、在位上行奸惡的,豈能與你相交嗎?他們大家聚集攻擊義人,將無辜的人定為死罪。
  • 馬太福音 23:13-16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 路加福音 11:46-47
    耶穌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修造先知的墳墓,那先知正是你們的祖宗所殺的。
  • 以賽亞書 5:20-22
    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看為通達的人。禍哉!那些勇於飲酒,以能力調濃酒的人。
  • 彌迦書 6:16
    因為你守暗利的惡規,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順從他們的計謀;因此,我必使你荒涼,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你們也必擔當我民的羞辱。
  • 以賽亞書 5:18
    禍哉!那些以虛假之細繩牽罪孽的人!他們又像以套繩拉罪惡,
  • 馬太福音 23:27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 馬太福音 23:29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說:
  • 耶利米書 22:13
    那行不義蓋房、行不公造樓、白白使用人的手工不給工價的有禍了!
  • 哈巴谷書 2:9
    為本家積蓄不義之財、在高處搭窩、指望免災的有禍了!
  • 彌迦書 3:9-11
    雅各家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啊,當聽我的話!你們厭惡公平,在一切事上屈枉正直;以人血建立錫安,以罪孽建造耶路撒冷。首領為賄賂行審判;祭司為雇價施訓誨;先知為銀錢行占卜。他們卻倚賴耶和華,說: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災禍必不臨到我們。
  • 但以理書 6:8-9
    王啊,現在求你立這禁令,加蓋玉璽,使禁令決不更改;照米底亞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於是大流士王立這禁令,加蓋玉璽。
  • 馬太福音 11:21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泰爾、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 哈巴谷書 2:19
    對木偶說:醒起!對啞巴石像說:起來!那人有禍了!這個還能教訓人嗎?看哪,是包裹金銀的,其中毫無氣息。
  • 約翰福音 19:6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着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 哈巴谷書 2:12
    以人血建城、以罪孽立邑的有禍了!
  • 哈巴谷書 2:15
    給人酒喝、又加上毒物、使他喝醉、好看見他下體的有禍了!
  • 約翰福音 9:22
    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
  • 馬太福音 26:24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着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 詩篇 58:2
    不然!你們是心中作惡;你們在地上秤出你們手所行的強暴。
  • 以斯帖記 3:10-13
    於是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書記來,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並各族的首領;又用王的戒指蓋印,交給驛卒傳到王的各省,吩咐將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
  • 猶大書 1:11
    他們有禍了!因為走了該隱的道路,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裏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
  • 以賽亞書 5:11
    禍哉!那些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留連到夜深,甚至因酒發燒的人。
  • 以賽亞書 3:11
    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
  • 列王紀上 21:13
    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着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