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賽亞書 10: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1:52
    「律法教師啊,你們有禍了!你們拿走了知識的鑰匙,自己不進去,還阻擋那些正要進去的人。」
  • 馬太福音 23:23
    「虛偽的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你們把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了律法中更重要的事——公正、憐憫、信實。後者是你們本該做的,前者也不可忽略。
  • 路加福音 11:42-44
    「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你們將薄荷、茴香、各樣蔬菜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了上帝的公義和仁愛。後者是你們本該做的,前者也不可忽略。「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你們喜歡在會堂裡坐首位,又喜歡在街市上聽到別人的問候。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就像沒有墓碑的墳墓,人們從上面走過也不知道。」
  • 以賽亞書 5:8
    那些不斷建房置田、佔光土地、獨居其中的人有禍了!
  • 彌迦書 3:1-4
    我說:「雅各的首領,以色列家的統治者啊!你們要聽!難道你們不知正義嗎?你們憎惡良善,喜愛邪惡,剝下我百姓的皮,從他們的骨頭上剔肉。你們吃我百姓的肉,剝我百姓的皮,打碎他們的骨頭,把他們切成塊,如同下在鍋裡、放進釜中的肉。你們遭難的時候,向耶和華呼求,祂必不應允你們。因你們的惡行,祂必掩面不顧你們。」
  • 哈巴谷書 2:6
    「但那些被擄的人必用詩歌和俗語嘲諷他們,說,『你們有禍了!你們吞沒別人的財產,靠剝削別人囤積財富,要到何時呢?』
  • 詩篇 94:20-21
    藉律例製造不幸的首領,豈能與你聯盟?他們結黨攻擊義人,殘害無辜。
  • 馬太福音 23:13-16
    「虛偽的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當著人們的面關閉天國之門,自己不進去,也不讓別人進去。
  • 路加福音 11:46-47
    耶穌回答說:「你們這些律法教師也有禍了!你們把沉重難負的擔子放在別人肩上,自己卻連一根指頭也不肯動。「你們有禍了,你們為先知修造墳墓,而他們正是被你們祖先殺害的!
  • 以賽亞書 5:20-22
    那些善惡不分、黑白顛倒、甜苦不辨的人有禍了!那些自以為聰明、睿智的人有禍了!那些以豪飲稱霸、善於調酒的人有禍了!
  • 彌迦書 6:16
    因為你遵守暗利的惡規,效法亞哈家的惡行,隨從他們的計謀,所以我要使你荒涼,讓你的居民成為笑柄。你們要蒙受列國的羞辱。」
  • 以賽亞書 5:18
    那些用虛假作繩子扯來罪惡,用套繩拉來邪惡的人有禍了!
  • 馬太福音 23:27
    「虛偽的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表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各樣污穢之物。
  • 馬太福音 23:29
    「虛偽的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你們為先知建墓,為義人修碑,並且說,
  • 耶利米書 22:13
    耶和華說:「約西亞的兒子猶大王約雅敬啊,你有禍了!你以不公不義的手段建造宮廷殿宇,不給工人發工錢。
  • 哈巴谷書 2:9
    「為自己的家積蓄不義之財、在高處搭窩躲避災禍的人啊,你們有禍了!
  • 彌迦書 3:9-11
    雅各家的首領,以色列家的統治者啊,你們要聽!你們厭惡正義,顛倒是非;以血腥建立錫安,以罪惡建造耶路撒冷。城裡的首領為貪贓而枉法,祭司為銀子而施教,先知為錢財而占卜。他們卻宣稱倚靠耶和華,說:「耶和華不是在我們當中嗎?災禍不會臨到我們。」
  • 但以理書 6:8-9
    王啊,求你頒佈、簽署這道禁令,使之不可更改,正如瑪代人和波斯人的律令是不可更改的。」於是大流士王簽署了這道禁令。
  • 馬太福音 11:21
    祂說:「哥拉汛啊,你大禍臨頭了!伯賽大啊,你大禍臨頭了!我在你們當中所行的神蹟,如果行在泰爾和西頓,那裡的人早就身披麻衣,頭蒙灰塵,悔改了。
  • 哈巴谷書 2:19
    對木頭說『醒醒吧』,對啞巴石頭說『起來吧』的人啊,你們有禍了!它們能教導你們嗎?看啊,它們外面包金裹銀,裡面卻毫無生命。
  • 約翰福音 19:6
    祭司長和差役一見耶穌,就喊道:「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把祂釘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祂帶去釘十字架吧!因為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
  • 哈巴谷書 2:12
    「以人血建城邑,以罪惡造城池的人啊,你們有禍了!
  • 哈巴谷書 2:15
    「用酒灌醉鄰居以觀看他們祼體的人啊,你們有禍了!
  • 約翰福音 9:22
    他父母因為害怕那些猶太人,所以才這樣說,因為那些猶太人早就商量好了,誰承認耶穌是基督,就把他趕出會堂。
  • 馬太福音 26:24
    人子一定會受害,正如聖經上有關祂的記載,但出賣人子的人有禍了,他還不如不生在這世上!」
  • 詩篇 58:2
    不,你們心中圖謀不義,你們在地上行兇作惡。
  • 以斯帖記 3:10-13
    於是,王摘下手上的戒指,交給猶太人的仇敵——亞甲人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對他說:「這些銀子歸你,這個民族也交給你,隨你處置。」一月十三日,王的書記被召來,他們以亞哈隨魯王的名義,照哈曼的吩咐,用各省的文字和各族的語言寫諭旨,用王的戒指蓋印,送交各總督、各省省長和各族首領。諭旨由信差送到王的各省,限令在一天之內,即十二月,也就是亞達月十三日,把猶太人的男女老少全部剷除、殺光、滅盡,並奪取他們的財物。
  • 猶大書 1:11
    他們大禍臨頭了!他們步了該隱的後塵,為謀利而重蹈巴蘭的謬誤,又像可拉一樣因叛逆而滅亡。
  • 以賽亞書 5:11
    那些從清早到深夜貪杯好酒,喝到酩酊大醉的人有禍了!
  • 以賽亞書 3:11
    惡人有禍了!他們必大禍臨頭,受到報應。
  • 列王紀上 21:13
    又叫兩名無賴當眾作證指控拿伯咒詛上帝和君王。然後眾人把拿伯拖出城外,用石頭打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