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7: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7:28
    律法是設立了許多人做大祭司、總是有弱點的人;但律法之後起誓的話卻是設立了一個兒子、是完全勝任到永遠的。
  • 約翰福音 12:34
    於是羣眾應時對他說:『我們從律法上聽說,基督是永遠長存的。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呢?這人子是誰啊?』
  • 啟示錄 1:18
    永活的;我曾經死,如今你看,我是永遠活着、世世無窮的;我並且執有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 以賽亞書 9:6-7
    因為有一個孩子給我們生下來,有一個兒子賜給我們;有政權在他肩頭上;他的名稱為「神奇謀士,神威勇士,永恆之父,泰平之君。」他的政權宏大,他的泰平無窮,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堅立而支持它,從今時直到永遠。萬軍之永恆主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 希伯來書 7:8-25
    在這裏,那收取了十分之一的、是能死的人;在那裏,卻是那位被證為「長遠活着的」。其實可以說,藉着亞伯拉罕,就是收取了十分之一的利未也納了十分之一呢!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還在他先祖的腰腎裏呢!這樣看來,倘若藉着利未人的祭司職分能有完全勝任的資格(而人民之領受了律法倒是以這職分為基本),哪裏還需要另一種的一位祭司興起來、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而不稱為照亞倫的等次呢?祭司的職分既有更改,律法也就必須有更改了。因為這些話所說到的那一位、原是屬於別的支派、其中並沒有一個人伺候過祭壇的。很顯然的、我們的主是從猶大支派升起來的;而論猶大支派、摩西並沒有講到祭司的事。既然照麥基洗德的樣子、有另一種的一位祭司興起來,那麼所說的就更顯然了。這一位之被設立呢,不是按屬肉體條例之律法,乃是按着不能消滅的生命之大能力。因為有作見證的說:『你永遠做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這一來,一方面因規條之劣弱和無益,先前的條例就被廢掉(律法是未曾叫甚麼事完全及格的);另一方面,一個較好的指望也就被引進了來,讓我們可以藉着這個來親近上帝。再者,既然不是沒有起誓的事,(先前的人被立為祭司、原沒有起誓的事;惟獨關於他、卻有起誓的事:乃是藉那對他說話者所起的,說:『主起了誓、決不改變心意;你做祭司、直到永遠』)。既然如此,耶穌就照這分量成為更好之約的中保了。再者,先前的人被立為祭司,是人數眾多,因被死攔阻而不能長期任職;惟獨他、因永遠長存、就有不能讓與人的祭司職分。因此凡藉着他而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總是活着、替他們請求。
  • 希伯來書 13:8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
  • 撒母耳記上 2:35
    我要為自己立個忠信可靠的祭司;他必依照我心意中的事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個堅固可靠的家;他必永遠在我所膏立者面前往來。
  • 羅馬書 6: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人中得甦活起來,就不再死,死也不再做主管轄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