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来书 7: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来书 7:28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 约翰福音 12:34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
  • 启示录 1:18
    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
  • 以赛亚书 9:6-7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他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必成就这事。
  • 希伯来书 7:8-25
    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的了。他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 希伯来书 13:8
    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
  • 撒母耳记上 2:35
    我要为自己立一个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为他建立坚固的家;他必永远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 罗马书 6:9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