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7: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7:28
    律法所立的大祭司,都是軟弱的人;可是在律法以後,用誓言所立的兒子,卻是成為完全直到永遠的。
  • 約翰福音 12:34
    於是群眾對他說:“我們從律法上知道基督是永遠常存的,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
  • 啟示錄 1:18
    又是永活的;我曾經死過,看哪,現在又活著,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 以賽亞書 9:6-7
    因為有一個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個兒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的名必稱為“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恆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無窮無盡地增加,他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和公義使國堅立穩固,從現在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全這事。
  • 希伯來書 7:8-25
    在這裡,收取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但在那裡,收納十分之一的,卻被證實是一位活著的。並且可以這樣說,連那收取十分之一的利未,也透過亞伯拉罕繳納了十分之一。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還在他祖先的身體裡面。這樣看來,如果藉著利未人的祭司制度能達到完全的地步(人民是在這制度下領受律法的),為甚麼還需要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另外興起一位祭司,而不照著亞倫的體系呢?祭司的制度既然更改了,律法也必須更改。因為這些話所指的那位,原是屬於另外一個支派的,這支派向來沒有人在祭壇前供職。我們的主明明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關於這個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及祭司的事。如果有另一位像麥基洗德那樣的祭司興起來,那麼,這裡所說的就更明顯了。他成了祭司,不是按著律法上肉身的條例,卻是按著不能毀壞的生命的大能。因為有為他作證的說:“你永遠作祭司,是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一方面,從前的條例因為軟弱,沒有用處,就廢棄了;(因為律法從來沒有使甚麼得到完全,)另一方面,它卻帶來了更美的盼望,藉著這盼望,我們就可以親近神。此外,還有關於誓言的事。其他成為祭司的,並不是用誓言立的;只有耶穌是用誓言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已經起了誓,決不改變,你永遠作祭司。”耶穌既然是用誓言立的,就成了更美好的約的保證。一方面,從前那些作祭司的,因為受死亡的限制,不能長久留任,所以人數眾多。另一方面,因為耶穌是永遠長存的,就擁有他永不更改的祭司職位。因此,那些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
  • 希伯來書 13:8
    耶穌基督昨天、今天、一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
  • 撒母耳記上 2:35
    我要為自己興起一位忠心的祭司,他必依照我的心意行事;我要為他建立一個穩固的家,他一生必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 羅馬書 6:9
    我們知道,基督既然從死人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轄制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