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7: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43:9
    我願意親自擔保他的安全,你可以從我手裡追回他。如果我不把他帶回來給你,交在你面前,我願終生承擔這罪。
  • 創世記 44:32
    因為僕人曾經向父親擔保這孩子的安全,說:‘如果我不把他帶回來交還給你,我就在父親面前終生承擔這罪。’
  • 希伯來書 12:24
    有新約的中保耶穌,還有他所灑的血。這血所傳的信息比亞伯的血所傳的更美。
  • 希伯來書 8:6-12
    但是現在耶穌得了更尊貴的職分,正好像他是更美的約的中保,這約是憑著更美的應許立的。如果頭一個約沒有缺點,就沒有尋求另一個約的必要了。可是神指責他們,說:“看哪,主說,日子要到了,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訂立新約。這新約不像從前我拉他們祖先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日子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沒有遵守我的約,我就不理會他們。這是主說的。主說:‘因為在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面,寫在他們的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必不用教導自己的鄰居,和自己的同胞,說:你要認識主。因為所有的人,從最小到最大的,都必認識我。我也要寬恕他們的不義,決不再記著他們的罪惡。’”
  • 希伯來書 13:20
    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著永約的血,把群羊的大牧人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領出來的那一位,
  • 哥林多前書 11:25
    飯後,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應當這樣行,為的是記念我。”
  • 箴言 6:1
    我兒,如果你作朋友的保證人,替外人擊掌擔保;
  • 路加福音 22:20
    飯後,他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這血是為你們流的。
  • 馬太福音 26:28
    這是我的血,是為立約的,為許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 希伯來書 9:15-23
    因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藉著他的死,使人在前約之下的過犯得到救贖,就叫那些蒙召的人,得著永遠基業的應許。凡有遺囑(“遺囑”或譯:“約”,與17節同),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死了;因為人死了,遺囑才能確立,立遺囑的人還活著的時候,遺囑決不生效。因此,前約並不是沒有用血立的:當日摩西按照律法,向所有人民宣布了各樣的誡命,就拿牛犢(好些抄本在此有“和山羊”)的血和水,用朱紅色的羊毛與牛膝草,灑在律法書上和人民身上,說:“這就是神規定你們立約的血。”他照樣把血灑在會幕和各樣應用的器皿上。按著律法,幾乎所有都是用血潔淨的,如果沒有流血,就沒有赦免。照著天上樣式作的既然必須這樣去潔淨,天上物體的本身,就應該用更美的祭品去潔淨了。
  • 箴言 20:16
    誰為陌生人作保證人,就拿去誰的衣服;誰替妓女作保證人,誰就要作擔保。
  • 馬可福音 14:24
    耶穌說:“這是我的血,是為立約的,為許多人流出來的。
  • 但以理書 9:27
    一七之內,他必和許多人堅立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獻祭和供物終止;他必在殿裡(“殿裡”原文作“翼上”);設立那使地荒涼的可憎的像(“可憎的像”原文是複數),直到指定的結局傾倒在那造成荒涼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