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7: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8:3
    蓋律法以我情欲、故無力脫我於惡、惟上帝遣己子、身等罪人、以贖人罪、滅吾身之罪、
  • 使徒行傳 13:39
    恃摩西律法所不得赦之罪、恃此人而信者可赦之、
  • 加拉太書 4:9
    今識上帝更為上帝所識、奈何復向委靡卑狹之小學而從之乎、
  • 希伯來書 7:11-12
    昔民受律例時、利未子孫任祭司職、若人賴此、罔有缺乏、則毋庸別設一祭司、依麥基洗德班聯、不依亞倫班聯、祭司職既易、律例必易、
  • 希伯來書 7:19
    律法未臻於大成、更創新法、使我愈能望福、近上帝前、
  • 提摩太前書 4:8
    調劑乎身者其益少、敬虔乎主者其益大、今生來生、皆許有福、
  • 希伯來書 8:7-13
    如前之約罔缺、則後之約毋庸、惟主視其有缺、故諭眾曰、時日伊邇、我與以色列猶大民、將別立新約、此約、與我援其祖出埃及時所立之約異、彼不恆守我舊約、我檳之弗顧、當日之後、吾必與以色列民、共立新約、吾將以我律法、置其衷、銘其心、我將為彼上帝、彼將為我民、彼不需誨其昆弟鄰里、使識上帝、蓋由尊逮卑、眾必知我、余將宥其不義、不念其罪惡、既以此約為新、則以彼約為舊、凡舊而漸衰徵者、必不久自廢、
  • 加拉太書 3:17
    我亦云、昔上帝、既緣基督預立盟約、則非四百三十年後之律法所能廢、使應許無有、
  • 希伯來書 10:1-9
    律法為後福之影、而實非其形、故不能以歲一獻祭、使來者得贖罪、若其能之、則崇事者、一潔其心足矣、蓋自知其罪既贖、則獻祭之事、止而不行、歲一獻祭、惟使人憶其罪、以牛羊血、不能滌除人罪、故基督臨世、曰、主不欲以牲牷祭祀、乃使我成人身以祀之、燔祭贖罪爾不喜、典籍載我、我自降臨、遵上帝旨、上既言牲牷祭祀爾不欲、燔祭贖罪爾不喜、此皆遵律法而獻者、後則言吾自臨、遵上帝旨、以是而觀、上帝於其先者除之、於其後者立之、明矣、
  • 羅馬書 3:31
    然則以信廢法乎、曰、否、更守法焉、
  • 希伯來書 13:9
    勿為諸異端煽惑、以恩道堅厥心、則得益、如飲食是別、何益之有、
  • 加拉太書 3:15
    兄弟乎、吾試因人所言言之、人之盟約既定、則無得而增損之、
  • 加拉太書 4:21
    爾欲服法、試言爾聽法乎、
  • 希伯來書 9:9-10
    自古及今、此約為表式、當時、人獻禮物祭祀、皆不能造於大成、故崇事者、心不安、亦有儀文、論食飲盥濯、為古所設、迄於振興之日則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