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7: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8:3
    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所不能成的、上帝倒成了:他差了他自己的兒子,用有罪的肉體之樣式、為除罪的緣故、在肉體中定了罪的罪案,
  • 使徒行傳 13:39
    你們靠着摩西的律法所不能得開脫的、靠着這個人、凡相信的、就都得開脫了。
  • 加拉太書 4:9
    如今你們既已認識上帝(倒不如說被上帝所認識),怎麼還要再回去歸向那些軟弱貧乏的「星質之靈」,情願重再給它們做奴僕呢?
  • 希伯來書 7:11-12
    這樣看來,倘若藉着利未人的祭司職分能有完全勝任的資格(而人民之領受了律法倒是以這職分為基本),哪裏還需要另一種的一位祭司興起來、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而不稱為照亞倫的等次呢?祭司的職分既有更改,律法也就必須有更改了。
  • 希伯來書 7:19
    律法是未曾叫甚麼事完全及格的);另一方面,一個較好的指望也就被引進了來,讓我們可以藉着這個來親近上帝。
  • 提摩太前書 4:8
    因為身體的操練、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各方面都有益處,有今生和來生之應許。
  • 希伯來書 8:7-13
    假使先前的是無可責備,就不必為一個在後的找地位了。因為上帝真地指摘他的子民說:『看吧,日子必到,主說,我必跟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立個新的約。不像我在拉着他們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日子、同他們列祖所立的那種約;因為他們沒有恆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主說。因為那些日子以後,主說,我要同以色列家立的就是以下這種約:我要頒賜我的律法在他們心神裏,我要將那些律法寫在他們心上;我要做他們的上帝,他們要做我的子民。他們各人決不用教導自己的同國人,各人決不用教導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眾人都要認識我,從他們最小的到最大的;因為我要憐赦他們的不義;他們的罪、我決不再記着』。說一個新的,就已使先前的成為舊的了;並且那漸漸故舊而衰老的、就將近於滅沒了。
  • 加拉太書 3:17
    我乃是說、上帝所豫先立定的約、並不是那四百三十年後成立的律法所能取消、使那應許無效的。
  • 希伯來書 10:1-9
    律法所有的既僅僅是將來美好事物的影兒,而不是那些事物的本體,它總不能用人們每年不斷供獻的同樣祭物使上前去敬拜的人完全無罪。若不然,這些祭物豈不早已停止、而不被供獻麼?因為禮拜的人已經儘一次地得了潔淨,完全不再有罪的意識了。其實在這些事上、每年反而使人記起罪來呢;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是不能把罪除掉的。所以基督進入世界的時候,他仿彿是用詩人的話來說:『祭物和供物、你未嘗願要過,你只為我豫備了身體以自獻為祭。全燔祭和為罪獻的祭、你未嘗喜悅過。於是我說:「看哪,我來了;上帝啊,我來是要遵行你旨意的」;關於我的事、經卷上已有記載了。』以上既說:『祭物和供物、全燔祭和為罪獻的祭、你未嘗願要過,也未嘗喜悅過(而這種祭物卻是按照律法而供獻的);以後又說:『看哪,我來了、是要遵行你旨意的』。可見他是取消那先前的,為要立定那在後的啊。
  • 羅馬書 3:31
    這樣,我們是憑着信廢掉律法麼?斷乎不是;我們倒是叫律法立定呢。
  • 希伯來書 13:9
    別被各殊而怪異的教訓引入歧途了;因為心靠恩惠而得堅固、不靠食物、才是好的;那些專在食物上過生活的人、從沒得過益處。
  • 加拉太書 3:15
    弟兄們,我且照人事說吧;凡已立定的約,雖只是人的約,也沒有人能廢棄或增訂的。
  • 加拉太書 4:21
    你們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哪,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律法書麼?
  • 希伯來書 9:9-10
    (那種帳幕原是表樣、象徵這現世時期的);按這制度,所供獻的禮物和祭物都不能使禮拜的人良知上完全潔淨,只是關於飲食和幾樣不同的洗濯、不過是屬肉身的律例、制定着到改正時期為止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