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7: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8:3
    律法因為人性軟弱而無法成就的事,上帝親自成就了。祂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和罪人一樣有血有肉的人,作了贖罪祭,廢掉了罪的權勢,
  • 使徒行傳 13:39
    你們靠遵行摩西律法不能被稱為義人,只有信靠耶穌才能被稱為義人。
  • 加拉太書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了上帝,或者更應該說是上帝認識了你們,為什麼還要回到那些無意義的基本規條之下,甘願再做它們的奴隸呢?
  • 希伯來書 7:11-12
    猶太人在利未祭司制度的基礎上承受了律法,如果通過這個祭司制度可以達到純全,又何必照麥基洗德的模式而不是亞倫的模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呢?既然這祭司制度更改了,律法也必須更改。
  • 希伯來書 7:19
    因為律法並沒有使人變得純全。但如今,我們可以藉著一個更美好的盼望來到上帝面前。
  • 提摩太前書 4:8
    鍛煉體魄益處還少,敬虔生活受益無窮,擁有今生和永世的應許。
  • 希伯來書 8:7-13
    因為如果第一個約沒有缺點,就不必另立新約了。然而,上帝指責祂的百姓,說:「看啊,時候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這約不同於我與他們祖先所立的約,就是我牽著他們祖先的手領他們離開埃及時所立的。因為他們不持守我的約,所以我不再理會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將與以色列家立這樣的約,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腦中,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誰都無需再教導自己的鄰居和弟兄,說,『你要認識主。』因為他們無論尊卑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過犯,忘掉他們的罪惡。」上帝既然說要立新約,就是把以前的約當作舊的了,那漸漸過時、陳舊的東西很快就會消失。
  • 加拉太書 3:17
    我的意思是:四百三十年後頒佈的律法不會廢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約,以致應許落空。
  • 希伯來書 10:1-9
    律法只是將來美事的一個投影,並非本體的真像,所以年復一年的獻祭不能使前來敬拜的人純全。否則,獻祭的事早已終止了,因為敬拜的人若獻一次祭就能徹底得到潔淨,他們就不再覺得有罪了。然而,每年獻祭的事都使人想起自己的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根本不能除去人的罪。所以,基督來到世上的時候曾說:「上帝啊,祭物和供物非你所悅,你為我預備了身體。你並非喜愛燔祭和贖罪祭。於是我說,『上帝啊,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我的事都記在聖經上了。』」基督首先說:「祭物、供物、燔祭和贖罪祭都不是你想要的,也不是你喜悅的。」這些都是依照律法獻上的。然後祂又說:「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這樣,祂廢除了前者,為要設立後者。
  • 羅馬書 3:31
    這麼說來,我們是藉著信心廢掉上帝的律法嗎?當然不是!我們反倒是鞏固律法。
  • 希伯來書 13:9
    你們不要被五花八門的異端邪說勾引了去,因為心中得到力量是靠上帝的恩典,而不是靠飲食上的禮儀,這些禮儀從未使遵守的人受益。
  • 加拉太書 3:15
    弟兄姊妹,我舉個日常生活中的例子。世人的合約一經雙方簽訂之後,就不能作廢,也不能加添。
  • 加拉太書 4:21
    你們這些甘受律法約束的人啊!告訴我,你們沒聽過律法怎麼說嗎?
  • 希伯來書 9:9-10
    這件事是一個象徵,告訴現今的世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都不能使敬拜的人良心純全,因為這些不過是關於飲食和各樣潔淨禮儀的外在規條,等新秩序的時代一到,便不再有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