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5: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7:27
    不似彼大祭司、每日獻祭、先為己罪、後為民罪、蓋獻己為祭、一次而成為民罪獻祭之事矣、
  • 希伯來書 9:7
    其內幕、惟大祭司入之、一歲一次、無不攜血為己及民之過而獻、
  • 利未記 16:6
    亞倫獻為己作贖罪祭之犢、為己與眷屬贖罪、
  • 利未記 9:7
    摩西謂亞倫曰、當近祭臺、獻爾贖罪祭牲與火焚祭牲、為己為民贖罪、亦獻民之祭、為民贖罪、遵主所命、
  • 利未記 16:15
    乃宰為民作贖罪祭之牡山羊、攜其血入幔內、灑於贖罪蓋上、又灑於贖罪蓋前、如撒犢之血然、
  • 出埃及記 29:12-19
    以指染犢之血、塗於祭臺之角、餘血傾於祭臺之基、以蓋臟之脂與肝片、二內腎、及其上之脂、悉焚於祭臺、犢之皮肉與糞、以火焚於營外、是乃贖罪祭、牽一牡綿羊至、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羊之首、爾宰是羊、以血灑於祭臺之四圍、剖分此羊、洗臟與脛、及剖分之肉並首、置於一處、以羊全體、焚於祭臺上、是為獻於主之火焚祭、為馨香、為獻於主之火祭、又牽一牡綿羊一牡綿羊原文作第二牡綿羊至、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羊之首、
  • 利未記 4:3-12
    若受膏之祭司犯罪、使民亦陷於罪、則當因所犯之罪、以無疵之牡犢、獻於主為贖罪祭、牽犢至會幕門於主前、按手於其首、宰之於主前、受膏之祭司取犢血奉入會幕、祭司以指蘸血、灑於主前凡七次、即聖所之幔前、又取血塗於會幕內主前香臺之角、犢之餘血傾於會幕門前祭臺之基、此為贖罪祭之犢、當盡取其脂、即蓋臟之脂、及臟內所有之脂、又取二內腎及其上之脂、在其脇旁者、並與腎相近之肝片、取此一切與取自平安祭犢者無異、祭司以此悉焚於祭臺上、犢之皮與所有之肉、並其首脛臟糞、即犢之全體、悉移於營外潔淨之地、即傾灰之處、置於柴以火焚之、焚其犢必於傾灰之處、○
  • 利未記 8:14-21
    又牽犢以為贖罪祭、亞倫及諸子、按手於其首上、乃宰犢、摩西以指蘸血、塗於祭臺四角、以潔祭臺、餘血傾於祭臺之基、別祭臺為聖、可於其上獻贖罪祭、取所有蓋臟之脂、與肝片、二內腎、及其上之脂、焚於祭臺、以全犢、其皮其肉其糞、用火焚於營外、遵主所諭摩西之命、又牽火焚祭之牡羊、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羊首、乃宰羊、摩西灑血於祭臺四周、剖羊為塊、摩西以首與塊與脂悉焚之於祭臺、以水洗臟與脛、摩西以全羊焚於祭臺、是為火焚祭、為馨香、為獻於主之火祭、遵主所諭摩西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