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3: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14
    自從我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直到過了撒烈溪的日子,共有三十八年,等到那世代的戰士都從營中滅絕為止,正像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一樣。
  • 申命記 1:34-35
    “耶和華聽見了你們說話的聲音,就惱怒,起誓說:‘這個邪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能看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列祖的美地;
  • 希伯來書 4:3
    然而我們信了的人,就可以進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烈怒中起誓說,他們絕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神的工作,從創立世界以來已經完成了。
  • 民數記 14:35
    我耶和華已經說了,我必要這樣對待這聚集反抗我的惡會眾;他們要在這曠野滅盡,在這裡死亡。”
  • 希伯來書 4:5
    但在這裡又說:“他們絕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 民數記 14:27-30
    “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你要對他們說:‘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照著你們所說給我聽的,對待你們:你們的屍體必倒在這曠野;你們中間被數點過的,就是按著你們的數目,從二十歲及以上,向我發過怨言的,都不得進入我起誓給你們居住的那地;只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可以進去。
  • 希伯來書 4:9
    這樣看來,為了神的子民,必定另外有一個“安息日”的安息保留下來。
  • 民數記 32:10-13
    當日耶和華的怒氣發作,就起誓說:‘從埃及上來二十歲及以上的人,必不得看見我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的地,因為他們沒有專心跟從我。唯獨基尼洗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可以看見,因為他們專心跟從耶和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使他們在曠野飄流了四十年,等到在耶和華眼前行惡的那一代都滅盡了。
  • 民數記 14:20-23
    耶和華說:“我就照著你的話,赦免他們;但是,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全地要被耶和華的榮耀充滿。這些見過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的人,仍然試探了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他們決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起誓應許之地;藐視我的,一個也不能看見那地。
  • 希伯來書 3:18-19
    他又向誰起誓說,他們絕對不可以進入他的安息呢?不就是向那些不順從的人嗎?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
  • 詩篇 95:11
    所以我在忿怒中起誓,說:“他們絕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 民數記 14:25
    現在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山谷中,明天你們要回轉,從到紅海路上,起行到曠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