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10: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2:2
    浸假道藉天使以傳、言出惟行、使諸犯逆、無不遭應得之譴、況吾棄救道、如此之大者、豈能逭乎、
  • 申命記 19:15
    人犯罪愆、必有二三證人、則可定擬、證人惟一、則不可。
  • 馬太福音 18:16
    弗聽、則招一二人、證以二三人之口、而言言有徵矣、
  • 約翰福音 8:17
    爾律載云、證以二人為真、
  • 以賽亞書 27:11
    枝幹枯槁、即遭毀折、女子拾焉、焚之以火、蓋彼敵人、懵然無知、故我造化之主、不加矜憫。
  • 撒母耳記下 12:9
    何藐視我命、行惡於我前、藉亞捫族之刃、殺赫人烏利亞、而取其妻為妻。
  • 哥林多後書 13:1
    吾將三次至爾、證以二三人之口、而言言有徵、
  • 耶利米書 13:14
    互相顛擠、父子咸蹶其趾、不加矜憫、滅之務盡。
  • 民數記 15:30-31
    若其犯罪、毫無畏葸、則欺我孰甚、不論宗族賓旅必殄絕於民中。既藐視我命、干犯我律、其罪歸之、悉行殲滅。○
  • 撒母耳記下 12:13
    大闢曰、我犯罪於耶和華。拿單曰、耶和華已宥爾罪、不至死亡。
  • 民數記 15:36
    遂攜出營外、以石擊之、遵耶和華諭摩西之命。○
  • 申命記 19:13
    爾勿姑縱、如是可絕殺人之罪於以色列族中、而爾納福。○
  • 申命記 17:2-13
    爾上帝耶和華所錫之邑中、如有男女作惡、違爾上帝耶和華之約、服事崇拜他上帝、或日月、或天象、為我所禁者。既已風聞、則必諮諏詳察、如得其情、果行此惡於以色列中、則必攜行惡之男女、至於邑門、石擊致死。當殺之人、有二三人為證、必殺毋赦、證人惟一、則不可。證人必先擊之、眾民後擊之、致之於死、如是絕惡於爾中。○如爾邑中有訟事、為流血、為爭競、為加害、爾所難鞫者、則必詣爾上帝耶和華特簡之室、見祭司利未人、或在位之刑官、請其諮諏、為爾聽訟、彼在耶和華特簡之室、指示其故、爾必遵言以行。彼以法度典章、明告於爾、爾必遵循、勿偏於左、勿偏於右。祭司侍於爾上帝耶和華前、以供役事、有人擅行、而不聽從、並不服於刑官、則必死毋赦、如是絕惡於以色列族中。民聞此必畏、不敢擅行。○
  • 羅馬書 9:15
    諭摩西曰、我所矜恤者矜恤之、我所憐憫者憐憫之、
  • 雅各書 2:13
    念茲勿忘、不矜恤人者、則被鞫時、亦必不見矜恤、惟素矜恤人者、喜以待鞫、
  • 申命記 13:6-10
    如爾同母之兄弟、或爾子女、或眷愛之妻、或契合之友、私誘爾曰、宜服事他上帝、然此上帝爾與爾祖所未識者、或四周遠近諸民之上帝、自地極至天涯、爾毋允從、毋聽順、毋姑縱、毋矜恤、毋藏匿、爾先擊之、後民擊之、必殺毋赦。彼欲惑爾、俾爾違逆、故當以石擊之、致之於死、蓋導爾出埃及、脫爾於賤役者、爾上帝耶和華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