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来书 10: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来书 2:2
    既然那藉着天使所传的话是确定的,凡违背不听从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
  • 申命记 19:15
    “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单凭一个人的见证,总要凭两个证人的口或三个证人的口才可定案。
  • 马太福音 18:16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个或两个人同去,因为‘任何指控都要凭两个或三个证人的口述才能成立’。
  • 约翰福音 8:17
    你们的律法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才算为真’。
  • 以赛亚书 27:11
    它的枝条一枯干,就被折断,妇女用以点火燃烧。因为这百姓蒙昧无知,所以,造他们的必不怜悯他们,造成他们的也不施恩给他们。
  • 撒母耳记下 12:9
    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做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用刀击杀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子为妻,借亚扪人的刀杀死他。
  • 哥林多后书 13:1
    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们那里去。“任何指控都要凭两个或三个证人的口述才能成立。”
  • 耶利米书 13:14
    我要使他们彼此冲突,连父与子也互相冲突;我必不可怜,不顾惜,不怜悯,以致将他们灭绝。这是耶和华说的。’”
  • 民数记 15:30-31
    但那故意犯罪的人,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亵渎了耶和华,这人必从百姓中剪除。因为他藐视耶和华的话,违背耶和华的命令,这人一定要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自己身上。”
  • 撒母耳记下 12:13
    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去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
  • 民数记 15:36
    于是全会众把他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他,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
  • 申命记 19:13
    你的眼不可顾惜他,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得福。”
  • 申命记 17:2-13
    “在你中间,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各城中,任何一座城里,若有男人或女人做了耶和华—你上帝眼中看为恶的事,违背了他的约,去事奉别神,敬拜它们,或拜太阳,或拜月亮,或拜天上的万象,是我不曾吩咐的。有人告诉你,你也听见了,就要细心探听。看哪,是真的,确实有这可憎的事在以色列中发生,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用石头把这男人或女人处死。要凭两个证人或三个证人的口,才可以把他处死,不可只凭一个证人的口处死他。证人要先动手,然后众百姓也动手把他处死。这样,你就把恶从你中间除掉。“你城中若有难以判断的案件,涉及流血,诉讼,或殴打等争讼的事,你就要起来,上到那里,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去见利未家的祭司和当时的审判官,求问他们,他们必将判决指示你。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指示你的判决,你要执行,谨守遵行他们一切所教导你的。要按照所教导你的律法、所告诉你的典章去执行;他们指示你的判决,你不可偏离左右。若有人擅自行事,不听从那侍立在耶和华—你上帝那里事奉的祭司,或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就要处死。这样,你就把恶从以色列中除掉。众百姓听见了都要害怕,不再擅自行事了。”
  • 罗马书 9:15
    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 雅各书 2:13
    因为对那不怜悯人的,他们要受没有怜悯的审判;怜悯胜过审判。
  • 申命记 13:6-10
    “你的同胞兄弟,或是你的儿女,或是你怀中的妻,或是如同自己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诱你,说:‘我们去事奉别神吧。’那是你和你列祖所不认识的,你四围列国的神明,无论是离你近或离你远,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都不可附和他,也不要听从他。你的眼不可顾惜他,不可怜悯他,也不可袒护他。你务必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百姓才下手,把他处死。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他想引诱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