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来书 10: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来书 2:2
    那透过天使所传讲的信息既然是确定的,所有干犯和不听从的,都受了应得的报应。
  • 申命记 19:15
    “人无论有什么过错,或是犯了什么罪恶,不可凭着一个见证人的指证,总要凭着两个见证人的口供,或是三个见证人的口供,才可以确定。
  • 马太福音 18:16
    如果他不肯听,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好使一切话,凭两三个证人的口,可以确定。
  • 约翰福音 8:17
    你们的律法上也写着:‘两个人的见证才是真的。’
  • 以赛亚书 27:11
    枝条枯干了,就必被折断;妇女必来,拿去生火,因为这人民愚昧无知,所以他们的创造主不怜悯他们,那造成他们的,不向他们施恩。
  • 撒母耳记下 12:9
    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话,行他看为恶的事呢?你用刀击杀了赫人乌利亚,娶了他的妻子作你的妻子,你藉着亚扪人的刀杀了乌利亚。
  • 哥林多后书 13:1
    这是我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各样事情必须凭两三个证人的口,才能确定。
  • 耶利米书 13:14
    我要使他们彼此碰撞,连父子也要互相碰撞;我必不爱惜、不可怜,也不怜悯他们,我必把他们灭绝。’”这是耶和华的宣告。
  • 民数记 15:30-31
    但那胆大妄为的人,无论是本地人或是寄居的,亵渎了耶和华,那人总要从民间剪除。因为他藐视耶和华的话,违犯耶和华的命令,那人必被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
  • 撒母耳记下 12:13
    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了耶和华了。”拿单对大卫说:“耶和华已经除去了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
  • 民数记 15:36
    于是全体会众把他拉出营外,用石头把他打死,正如耶和华吩咐摩西的。
  • 申命记 19:13
    你的眼睛不可顾惜他,却要把流无辜人的血的罪从以色列中除掉,好使你平安无事。
  • 申命记 17:2-13
    “在你中间,就是耶和华你的神赐给你的任何一座城里,如果发现有人,无论是男是女,行耶和华你的神眼中看为恶的事,违犯了他的约,去事奉别的神,并且敬拜它们,敬拜太阳或月亮,或任何天象,是我耶和华没有吩咐的;有人告诉你,你也听见了,就要好好调查;如果确有这些事,真的在以色列中行了这可憎可厌的事;你就要把那个行了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带出来,到城门那里去,用石头把他们打死。凭着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口供,就可以把那该死的人处死;只是凭着一个见证人的口供,却不可以把人处死。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把他处死。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中间除掉。“在你的城里如果有什么争讼的事:或是流血,或是诉讼,或是殴打,是你很难处决的案件,你就要起来,上到耶和华你的神选择的地方,去见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当时的审判官,询问他们,他们就必指示你们怎样判断这案件。你要照着他们从耶和华选择的那地方,向你指示的话去行;他们指教你的,你都要谨守遵行。你要按着他们指教你的律法,和照着他们告诉你的判断去行;他们告诉你的话,你不可偏左或偏右。如果有人擅自行事,不听从祭司,就是侍立在那里事奉耶和华你的神的,或是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就必须处死;这样,你就可以把这恶从以色列中肃清了。众民都会听见,而且惧怕,也不再擅自行事了。
  • 罗马书 9:15
    因为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 雅各书 2:13
    因为对不行怜悯的人,审判他们的时候就没有怜悯;怜悯胜过审判。
  • 申命记 13:6-10
    “你的同母兄弟或你的儿女,你怀中的妻子或视你如自己性命的朋友,如果暗中引诱你,说:‘我们去事奉别的神吧。’就是你和你的列祖向来不认识的,是你们周围各族的神,无论是离你近的,或是离你远的神;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的神,你都不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你的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悯他,也不可袒护他;总要把他杀死,你要先向他动手,然后全民才动手打死他。你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他要使你离弃那领你出埃及地,脱离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