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来书 10: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来书 2:2
    既然借天使传下来的话正确无误,凡干犯、违背的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报应,
  • 申命记 19:15
    “如果人犯了什么罪或有什么过失,不可凭一个证人作证就定罪,要有两三个证人才可以定案。
  • 马太福音 18:16
    如果他不听劝告,你就带一两位弟兄去见他,让两三个人为谈话作证。
  • 约翰福音 8:17
    你们的律法不是说两个人做见证就有效吗?
  • 以赛亚书 27:11
    树枝枯干断落,妇女拿去作柴烧。因为以色列人愚昧无知,所以他们的创造主不怜悯他们,也不向他们施恩。
  • 撒母耳记下 12:9
    你为什么蔑视我的命令,做出我视为可憎的事呢?你借亚扪人的刀杀了赫人乌利亚,把他的妻子据为己有。
  • 哥林多后书 13:1
    这是我第三次要去你们那里。圣经上说:“任何控告必须有两三个证人作证才能成立。”
  • 耶利米书 13:14
    我要使他们彼此撞得粉碎,就算父子也要彼此相撞;我要毁灭他们,决不心慈手软。’”
  • 民数记 15:30-31
    但不管是以色列人还是外族人,若故意妄为,亵渎了耶和华,都要被铲除,因为他藐视耶和华的话,违背耶和华的命令,必须被铲除,罪责自负。”
  • 撒母耳记下 12:13
    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了耶和华。”拿单说:“耶和华已经赦免了你的罪,使你不致死亡。
  • 民数记 15:36
    于是,全体会众照耶和华对摩西的吩咐,把他拉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了他。
  • 申命记 19:13
    不可怜悯他,要从以色列除掉这种滥杀无辜的罪,这样你们才会顺利。
  • 申命记 17:2-13
    “如果有人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将要赐给你们的各城镇做祂视为恶的事,违背祂的约,不遵守祂的禁令,去供奉和祭拜其他神明,祭拜日、月或星辰,你们得知后,必须彻底调查。如果属实,在以色列确实有人做这种可憎之事,就要把那人带到城门口,用石头打死他。但你们不可单凭一个证人便处死那人,要有两三个证人方可处死他。证人要先扔石头,众人随后,这样就除掉了你们中间的罪恶。“如果案件复杂,难以决断,如谋杀、诉讼、人身伤害等,就要把案件带到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地方,交给当值的利未祭司和审判官去审理。你们必须执行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宣告的判决,你们要谨慎遵行他们的一切指示。他们教导你们律法,宣布判决后,你们必须完全执行,丝毫不可偏离。如果有人不肯接受事奉你们上帝耶和华的祭司和审判官的判决,就必须处死他。如此,你们便从以色列除掉了罪恶,使众人得知后心中害怕,不敢再任意妄为。
  • 罗马书 9:15
    祂曾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 雅各书 2:13
    因为不怜悯人的会受到无情的审判,但怜悯胜过审判。
  • 申命记 13:6-10
    “如果你们的兄弟、儿女、爱妻或挚友引诱你们去拜你们和你们祖先都不认识的神明,引诱你们去拜你们周围各族的神明,或在附近或远在天边,你们不可迁就、听从他们,不可怜惜他们,不可放过或包庇他们。必须处死他们。你们要首先下手,然后众人一起打死他们。你们要用石头打死他们,因为他们企图使你们背弃你们的上帝耶和华,祂曾把你们从受奴役之地——埃及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