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該書 2: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瑪拉基書 2:7
    維彼祭司、宜有智慧、既為萬有之主耶和華所遣、人當就彼、諮諏法度、
  • 利未記 10:10-11
    於是爾得區別聖與不聖、潔與不潔。以我所諭摩西之命、訓迪以色列族。○
  • 以西結書 44:23-24
    當教我民、必別聖與不聖、潔與不潔、有訟事、必當鞫問、遵我法度、在大會中必守我禮儀、法度、以我安息日為聖日、
  • 申命記 33:10
    彼以爾典章、示雅各後裔、以爾律法、誨以色列族、彼將炷香於爾前、燔祭於爾壇。
  • 提多書 1:9
    恆守所學真理、以正道教人、逆理者、詰折之、
  • 申命記 17:8-11
    如爾邑中有訟事、為流血、為爭競、為加害、爾所難鞫者、則必詣爾上帝耶和華特簡之室、見祭司利未人、或在位之刑官、請其諮諏、為爾聽訟、彼在耶和華特簡之室、指示其故、爾必遵言以行。彼以法度典章、明告於爾、爾必遵循、勿偏於左、勿偏於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