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該書 2: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瑪拉基書 2:7
    祭司的嘴裏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 利未記 10:10-11
    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 以西結書 44:23-24
    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
  • 申命記 33:10
    他們要將你的典章教訓雅各,將你的律法教訓以色列。他們要把香焚在你面前,把全牲的燔祭獻在你的壇上。
  • 提多書 1:9
    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
  • 申命記 17:8-11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着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