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該書 2: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瑪拉基書 2:7
    祭司的嘴唇應持守知識,人民應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 利未記 10:10-11
    你們必須明辨什麼是聖潔的、什麼是世俗的,什麼是潔淨的、什麼是不潔淨的。你們必須將我藉摩西賜給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導他們。」
  • 以西結書 44:23-24
    他們要教導我的子民辨別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他們要審理訴訟之事,按我的律例斷是非。他們必須按我定的律例和法度遵守一切節期,守安息日為聖日。
  • 申命記 33:10
    他們把你的典章傳授給雅各,把你的律法傳授給以色列;他們要把香獻在你面前,把全牲燔祭獻在你的壇上。
  • 提多書 1:9
    持守所領受的真道,以便能夠以純正的教導勸勉人,駁倒那些反對的人。
  • 申命記 17:8-11
    「如果案件複雜,難以決斷,如謀殺、訴訟、人身傷害等,就要把案件帶到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地方,交給當值的利未祭司和審判官去審理。你們必須執行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宣告的判決,你們要謹慎遵行他們的一切指示。他們教導你們律法,宣佈判決後,你們必須完全執行,絲毫不可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