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巴谷書 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17
    神的義就是藉著這福音顯明出來,本於信而歸於信,正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 加拉太書 3:11-12
    很明顯,在神面前,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著律法稱義,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義人必因信得生”或譯:“因信稱義的人,必定得生”)。律法本來不是出於信,而是說:“遵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這些事而活。”
  • 希伯來書 10:38
    我的義人必因信得生,如果他後退,我的心就不喜悅他。”
  • 加拉太書 2:16
    既然知道人稱義不是靠行律法,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就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是靠行律法;因為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
  • 約翰福音 3:36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從子的,必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卻常在他身上。”
  • 約翰一書 5:10-12
    信神的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把神當作說謊的,因為他不信神為他兒子所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神已經把永遠的生命賜給我們,這生命是在他兒子裡面的。凡有神兒子的,就有生命;沒有神兒子的,就沒有生命。
  • 但以理書 5:20-23
    但他心高氣傲、妄自尊大的時候,就從國位上被趕下來,他的尊榮也被奪去。他被趕逐,離開人群,他的心變如獸心,他和野驢同住,像牛一樣吃草,身體被天露滴濕;等到他承認至高的神在世人的國中掌權,他喜歡誰,就立誰執掌國權。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子孫,你雖然知道這一切,你的心仍不謙卑,竟高抬自己,敵對天上的主,使人把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來,你和你的大臣、妻妾、妃嬪用這些器皿喝酒;你又讚美那些不能看見、不能聽見、甚麼都不能知道,用金、銀、銅、鐵、木、石所做的神,卻沒有把榮耀歸給那手中有你的氣息,和那掌管你一切命途的神。
  • 但以理書 4:37
    現在我尼布甲尼撒讚美、尊崇、榮耀天上的王,因為他所作的一切都正確,他所行的也都公平;行為驕傲的,他都能貶低。”
  • 路加福音 18:14
    我告訴你們,這個人回家去,比那個倒算為義了。因為高抬自己的,必要降卑;自己謙卑的,必要升高。”
  • 彼得前書 5:5
    照樣,你們青年人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各人也要彼此以謙卑為裝束,因為“神對抗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 但以理書 4:30
    他說:“這大巴比倫城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造作我的京都,為顯我威嚴的榮耀嗎?”
  • 約伯記 40:11-12
    要倒盡你忿激的怒氣,觀看所有驕傲的人,使他們降卑。觀看所有驕傲的人,把他制伏,把惡人踐踏在他們的地方,
  • 帖撒羅尼迦後書 2:4
    他抵擋神,抬舉自己,高過一切稱為神或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中,自稱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