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巴谷書 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那鴻書 1:14
    耶和華已經出令,指着尼尼微說:你名下的人必不留後;我必從你神的廟中除滅雕刻的偶像和鑄造的偶像;我必因你鄙陋,使你歸於墳墓。
  • 列王紀下 9:26
    說:『我昨日看見拿伯的血和他眾子的血,我必在這塊田上報應你。』這是耶和華說的,現在你要照着耶和華的話,把他拋在這田間。」
  • 箴言 1:18
    這些人埋伏,是為自流己血;蹲伏,是為自害己命。
  • 箴言 8:36
    得罪我的,卻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惡我的,都喜愛死亡。
  • 列王紀下 10:7
    信一到,他們就把王的七十個兒子殺了,將首級裝在筐裏,送到在耶斯列的耶戶那裏。
  • 民數記 16:38
    把那些犯罪、自害己命之人的香爐,叫人錘成片子,用以包壇。那些香爐本是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過的,所以是聖的,並且可以給以色列人作記號。」
  • 耶利米書 36:31
    我必因他和他後裔,並他臣僕的罪孽刑罰他們。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他們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猶大人;只是他們不聽。」
  • 哈巴谷書 2:16
    你滿受羞辱,不得榮耀;你也喝吧,顯出是未受割禮的!耶和華右手的杯必傳到你那裏;你的榮耀就變為大大地羞辱。
  • 耶利米書 26:19
    猶大王希西家和猶大眾人豈是把他治死呢?希西家豈不是敬畏耶和華、懇求他的恩嗎?耶和華就後悔,不把自己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若治死這人,我們就作了大惡,自害己命。」(
  • 列王紀上 2:23
    所羅門王就指着耶和華起誓說:「亞多尼雅這話是自己送命,不然,願神重重地降罰與我。
  • 耶利米書 22:30
    耶和華如此說:要寫明這人算為無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為他後裔中再無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猶大。
  • 以賽亞書 14:20-22
    你不得與君王同葬;因為你敗壞你的國,殺戮你的民。惡人後裔的名,必永不提說。先人既有罪孽,就要預備殺戮他的子孫,免得他們興起來,得了遍地,在世上修滿城邑。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興起攻擊他們,將巴比倫的名號和所餘剩的人,連子帶孫一併剪除。這是耶和華說的。
  • 馬太福音 27:25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 以賽亞書 33:11
    你們要懷的是糠粃,要生的是碎稭;你們的氣就是吞滅自己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