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29: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2:1-10
    第三天,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婚筵,耶穌的母親在那裡;耶穌和門徒也被邀請參加婚筵。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說:“母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跟你有甚麼關係呢?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他母親告訴僕人說:“他吩咐你們甚麼,就作甚麼。”在那裡有六口石缸,每口可盛兩三桶水,是為猶太人行潔淨禮用的。耶穌吩咐僕人:“把缸都倒滿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耶穌又吩咐他們:“現在舀出來,送給筵席的總管!”他們就送去了。總管嘗了那水變的酒,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僕人知道。總管就叫新郎來,對他說:“人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到親友喝夠了,才擺上次等的,你倒把好酒留到現在。”
  • 馬太福音 25:1-10
    “那時,天國好像十個童女,拿著她們的燈出去迎接新郎。她們中間有五個是愚蠢的,五個是聰明的。那些愚蠢的拿著燈,卻沒有帶油;但那些聰明的拿著燈,也把油裝在瓶裡帶來。新郎很晚還沒有到,她們都打瞌睡,而且睡著了。半夜,有人喊叫:‘新郎來了,快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都醒過來,整理她們的燈。愚蠢的對聰明的說:‘請把你們的油分一點給我們,我們的燈快要滅了。’聰明的回答:‘這些恐怕不夠我們大家用,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地方去買吧!’她們去買油的時候,新郎來了;準備好了的童女就和他一同進去參加婚筵,門就關上了。
  • 路得記 4:10-13
    我也娶了(“娶了”原文作“買了”)瑪倫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作妻子,使已死的人的名字留在他的產業上,免得他的名字在本族本鄉中除掉。今天你們都是見證人。”聚集在城門的眾人和長老都說:“我們都是見證人。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人,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和利亞二人一樣。願你在以法他顯大,在伯利恆揚名。願耶和華從這少婦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作妻子,與她親近。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 馬太福音 22:2-10
    “天國好像一個王,為兒子擺設婚筵。他派僕人去叫被邀請的人來參加婚筵。但他們不肯來。他再派另一些僕人去,說:‘你們告訴被邀請的人,我已經預備好了筵席,公牛和肥畜已經宰了,一切都預備妥當。來參加婚筵吧!’但那些人卻不理會就走了;有的去耕田,有的去作買賣,其餘的抓住王的僕人,凌辱他們,並且把他們殺了。王就發怒,派兵消滅那些兇手,焚毀他們的城。然後對僕人說:‘婚筵已經預備好了,只是被邀請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到大路口,凡遇見的,都請來參加婚筵。’“那些僕人就走到街上,把所有遇見的,不論好人壞人,都招聚了來,婚筵上就坐滿了人。
  • 士師記 14:10-18
    參孫的父親下去見那女子,參孫在那裡擺設了筵席,因為青年人都慣常這樣行。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參孫對他們說:“現在讓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天婚宴之內,如果能猜出來,把它的意思清楚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內衣、三十套衣服。如果你們不能告訴我,你們就要給我三十件內衣、三十套衣服。”他們對他說:“請你把謎語說給我們聽。”參孫對他們說:“可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過了三日都不能說出謎語的意思。到了第四天(按照《馬索拉文本》,“第四天”作“第七天”,大概是手民之誤﹔兩者在原文非常相似,現參照各古譯本翻譯),他們對參孫的妻子說:“你要引誘你的丈夫,使他把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否則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的父家。難道你們請了我們來,是要奪取我們所有的嗎?”參孫的妻子在丈夫面前哭哭啼啼,說:“你只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的族人設謎語,卻沒有把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參孫對她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怎能告訴你呢?”在那七天婚宴期內,她在丈夫跟前常常哭哭啼啼;到了第七天,因為她催逼著參孫,參孫才告訴她;於是她把謎語的意思告訴她的族人。到了第七天太陽未落以前,城裡的人就對參孫說:“有甚麼比蜂蜜還甜呢?有甚麼比獅子還強呢?”參孫對他們說:“你們若不是用我的母牛犢耕田,你們就不會猜出我的謎語的意思來。”
  • 啟示錄 19:9
    天使對我說:“你要寫下來:‘被邀請赴羊羔婚筵的人有福了!’”他又對我說:“這都是神真實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