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2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11:17-19
    因著信,亞伯拉罕在受考驗的時候,獻上了以撒;這位領受了各樣應許的人,獻上了自己的獨生兒子——關於這兒子,神曾經說過:「從以撒生的,將被稱為你的後裔。」亞伯拉罕認為,神真的能使人從死人中復活。故此,用比喻來說,他真的從死人中得回了以撒。
  • 雅各書 2:21-23
    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難道不是本於行為被稱為義嗎?你看,信仰和他的行為相輔相成,而且信仰是本於行為得以完全的。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他又被稱為「神的朋友」。
  • 以賽亞書 53:6-12
    我們全都如羊迷失,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卻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落在他身上。他被欺壓、苦待,卻不開口;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默然無聲,他也這樣不開口。因受迫害和審判,他被除去;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呢?其實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被擊打,是因我子民的過犯。雖然他沒有做過殘暴之事,口裡也沒有欺詐,但他的墳墓卻被安排在惡人的墳墓當中;不過他死的時候卻被安置在財主的墳墓中。原來,耶和華的意願是要壓傷他,使他受痛楚。當他把自己的性命作為贖罪祭時,他就必看見後裔,並且年日延綿;耶和華所喜悅的必在他手中興盛。經歷過身心的苦難後,他就必看見光,並且心滿意足。「我公義的僕人必使許多人因認識他得稱為義,他也必背負他們的罪孽。因此,我必使他在偉人中分得一份,他必與強者同分戰利品,因為他澆奠了自己的性命,以至於死。他被列在罪人當中,卻擔當了眾人的罪,又為罪人代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