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2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11:17-19
    亞伯拉罕被試驗時憑信心把以撒獻為祭物,承受應許的亞伯拉罕當時獻上了自己的獨生子。論到這兒子,上帝曾說:「以撒生的才可算為你的後裔。」他認定上帝能使死人復活,從象徵意義上說,他也確實從死亡中得回了以撒。
  • 雅各書 2:21-23
    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把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的時候,難道不是因行為而被稱為義人嗎?可見他的信心和行為相稱,而且信心要有行為才是完全的。這正應驗了聖經的記載:「亞伯拉罕信上帝,就被算為義人」,並且被稱為「上帝的朋友」。
  • 以賽亞書 53:6-12
    我們都像迷路的羊,各人偏行己路,但上帝卻讓祂承擔我們眾人的罪惡。祂遭欺壓、受痛苦,卻默然不語,像被人牽去宰殺的羔羊,又如在剪毛人手下一聲不吭的綿羊。祂被逮捕,受審判,被處死。祂那個世代的人誰會想到祂受鞭打、從世上被除去是因為我百姓的過犯呢?雖然祂沒有做過殘暴之事,口中也沒有詭詐,人卻將祂與惡人同葬,祂死後葬在富人的墓穴。然而,祂被壓傷、受痛苦是耶和華的旨意;祂的性命作了贖罪祭,祂必看見自己的後裔,祂必長久活著。耶和華的旨意必在祂手中實現。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成果,並心滿意足。耶和華說:「我公義的僕人必憑祂的知識使許多人被算為義人,祂要擔當他們的罪惡。我要使祂與偉人同享尊榮,跟強者同分戰利品,因為祂奉獻了自己的生命。祂被列在罪犯中,卻擔當了許多人的罪,又為罪人代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