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9:3-9
    有些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無論甚麼緣故,人休妻都合法嗎?」耶穌回答:「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文你們沒有念過嗎?
  • 以弗所書 5:28-31
    丈夫也應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體;愛妻子就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總是保養愛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體的肢體。「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
  • 馬可福音 10:6-12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他的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他們到了屋裏,門徒又問他這事。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 羅馬書 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着,她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她就從丈夫的律法中解脫了。
  • 彼得前書 3:1-7
    同樣,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即使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也會因妻子的品行,並非言語,而感化過來,因為看見了你們敬虔純潔的品行。你們不要藉外表來妝飾自己,如編頭髮,戴金飾,穿美麗的衣裳等,而要有蘊藏在人內心不衰退的美,以溫柔嫻靜的心妝飾自己;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只要行善,不怕任何恐嚇,就成為撒拉的女兒了。同樣,你們作丈夫的,要按情理跟妻子共同生活,體貼女性是比較軟弱的器皿;要尊重她,因為她也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這樣,你們的禱告就不會受阻礙。
  • 哥林多前書 6:16-17
    你們豈不知道與娼妓苟合的,就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但與主聯合的,就是與主成為一靈。
  • 哥林多前書 7:10-11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不然要跟丈夫復和;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 箴言 31:10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着呢?她的價值遠勝過寶石。
  • 瑪拉基書 2:14-16
    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為耶和華在你和你年輕時所娶的妻之間作證。她雖是你的配偶,你誓約的妻,你卻背棄她。一個人如果還剩下一點靈性,他不會這麼做。這人在尋找甚麼呢?神的後裔!當謹守你們的靈性,誰也不可背棄年輕時所娶的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恨惡休妻的事和衣服外面披上暴力的人。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箴言 12:4
    才德的妻子是丈夫的冠冕;蒙羞的婦人使丈夫骨頭朽爛。
  • 哥林多前書 7:2-4
    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對妻子要盡本分;妻子對丈夫也要如此。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張的權柄,權柄在丈夫;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張的權柄,權柄在妻子。
  • 詩篇 45:10
    女子啊,要傾聽,要思想,要側耳而聽!不要記念你本族和你父家,
  • 申命記 4:4
    只有你們這緊緊跟隨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 創世記 31:14-15
    拉結和利亞回答雅各說:「在我們父親家裏還有我們可分得的產業嗎?我們不是被他看作外人嗎?因為他賣了我們,還吞吃了我們的銀錢。
  • 提摩太前書 5:14
    所以,我希望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讓敵人有辱罵的把柄,
  • 申命記 10:20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緊緊跟隨他,奉他的名起誓。
  • 使徒行傳 11:23
    他到了那裏,看見神所賜的恩就歡喜,勸勉眾人要立定心志,恆久靠主。
  • 利未記 22:12-13
    祭司的女兒若嫁給外人,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但祭司的女兒若成為寡婦或被休,又沒有後裔,她回到父家,好像年輕的時候,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任何外人都不可吃它。
  • 創世記 24:58-59
    他們就叫了利百加來,對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她說:「我去。」於是他們送他們的妹妹利百加和她的奶媽,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以及隨從他的人走了。
  • 約書亞記 23:8
    只要緊緊跟隨耶和華-你們的神,就像你們直到今日所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