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17: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7:4-6
    我與爾約、爾必為多族之父、今而後、爾不復名亞伯蘭、宜名亞伯拉罕、因我立爾為多族之父也、我將使爾蕃息、成為邦國、列王由爾而出、
  • 創世記 12:2
    我將使爾成為大邦、錫嘏於爾、丕顯爾名、爾為福源、
  • 創世記 15:18
    當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約、曰、我以斯土、賜爾苗裔、自埃及河、至伯拉大河、
  • 創世記 13:16
    使爾苗裔如塵埃然、有能核塵埃之數者、則爾苗裔、亦可計矣、
  • 創世記 9:9
    我與爾約、及爾後裔、
  • 加拉太書 3:17-18
    我謂上帝預立之約、非四百三十年後之律所能廢、使所許者為虛、若嗣業由律、則不復由許、但上帝曾以許賜之亞伯拉罕矣、
  • 創世記 22:17
    必錫爾嘏、昌熾爾裔、如天上之星、如海濱之沙、爾裔必據諸敵之邑、
  • 詩篇 105:8-11
    永念其約、所諭之言、千代不忘、即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對以撒所發之誓、且於雅各為定例、於以色列為永約兮、曰、我必錫爾以迦南地、為爾所得之業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