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17: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7:4-6
    「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 創世記 12:2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 創世記 15:18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
  • 創世記 13:16
    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
  • 創世記 9:9
    「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
  • 加拉太書 3:17-18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 創世記 22:17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着仇敵的城門,
  • 詩篇 105:8-11
    他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就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向以撒所起的誓。他又將這約向雅各定為律例,向以色列定為永遠的約,說:我必將迦南地賜給你,作你產業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