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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7:4-6
    「我要與你立約,你必成為許多民族的始祖。以後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要改為亞伯拉罕,因為我要立你為萬族之父。我要使你的子孫極其興旺,許多民族和君王必從你而出。
  • 創世記 12:2
    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聲名遠播。你必成為別人的祝福。
  • 創世記 15:18
    就在那天,耶和華跟亞伯蘭立約,說:「我必將這片土地賜給你的後代,使他們得到從埃及河到幼發拉底河一帶的土地,
  • 創世記 13:16
    我要使你的後代多如地上的塵土,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土,才能數算你的後代。
  • 創世記 9:9
    「我要跟你們和你們的後代,
  • 加拉太書 3:17-18
    我的意思是:四百三十年後頒佈的律法不會廢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約,以致應許落空。倘若我們是靠守律法去承受產業,我們就不是倚靠上帝的應許。但上帝是憑應許把產業賜給了亞伯拉罕。
  • 創世記 22:17
    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後裔多如天上的星和海邊的沙。你的後裔必佔領仇敵的城池,
  • 詩篇 105:8-11
    祂永遠記得祂的約,歷經千代也不忘祂的應許,就是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向以撒所起的誓。祂把這約定為律例賜給雅各,定為永遠的約賜給以色列。祂說:「我必把迦南賜給你,作為你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