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13: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2:7
    主顯現於亞伯蘭曰、我將以此地賜爾後裔、亞伯蘭在彼為顯現之主建祭臺、
  • 歷代志下 20:7
    我之天主歟、在昔將原居斯土之諸族、逐於主之民以色列人前、以斯土賜於敬愛主敬愛主或作主之友亞伯拉罕之苗裔、使為恆業、
  • 出埃及記 33:1
    主諭摩西曰、昔我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立誓、許之曰、必以迦南地、賜爾後裔云、今爾與所導出伊及之民、可由此以往彼地、
  • 申命記 26:2-4
    則當以主爾天主賜爾之地所出首熟之土產、盛於筐內、詣主爾之天主所將選為其名所在之處、往見當日為祭司者、謂之曰、我今日敬告主爾之天主、我已至主所誓於我列祖欲賜我之地、祭司取筐於爾手、置之主爾天主之祭臺前、
  • 使徒行傳 7:5
    是時天主未嘗在此地賜之以業、即立足之地、亦未賜之、惟許以此地賜彼及其子孫為業、時亞伯拉罕尚未有子也、
  • 詩篇 105:9-12
    即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向以撒所發之誓、為雅各定為長久之命、與以色列立為永遠之約、曰、我必賜爾以迦南地、為爾應得之產業、當時彼尚人寡、其數無幾、在斯地寄居為旅、
  • 尼希米記 9:7-8
    主天主歟、昔選亞伯蘭、導之出迦勒底之吾珥、賜名亞伯拉罕、主見其心誠信於主前、與之立約、許以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西人之地、賜其苗裔、主為至義、已踐前言、
  • 民數記 34:12-29
    下至約但、至鹽海為極、爾地四周之界即此、摩西告以色列人曰、此即主命以鬮分給九支派與半支派之地、流便支派循其宗族、迦得支派循其宗族、與瑪拿西半支派、已得地為業、此二支派與半支派、已得其業、在約但東、耶利哥相對之處、主諭摩西曰、為爾曹分業者、乃祭司以利亞撒與嫩之子約書亞、每一支派擇一牧伯助之、其人之名乃此、猶大支派、耶孚尼子迦勒、西緬支派、亞米忽子示母利、便雅憫支派、基斯倫子以利達、但支派、牧伯約利子布基、約瑟子孫瑪拿西支派、牧伯以弗子漢聶、以法蓮支派、牧伯拾坦子基母列、西布倫支派、牧伯帕納子以利撒番、以薩迦支派、牧伯阿散子巴鐵、亞設支派、牧伯示羅米子亞希忽、拿弗他利支派、牧伯亞米忽子必大黑、此諸人即主命以迦南地分於以色列人為業者、
  • 創世記 26:3-4
    旅於斯地、我必祐爾、賜福於爾、我以此列邦賜爾及爾後裔、昔我與爾父亞伯拉罕誓、我必踐其言、我必蕃衍爾後裔、如天星之眾多、以此列邦、賜爾後裔、天下萬國、必因爾後裔蒙福、
  • 創世記 28:13
    主立於梯上、或作立於其側曰、我乃耶和華、即爾祖亞伯拉罕之天主、與以撒之天主、爾所臥之地、悉以賜爾及爾後裔、
  • 創世記 35:12
    我所賜亞伯拉罕及以撒之地、我將賜爾及爾後裔、
  • 創世記 48:4
    曰我必使爾生育眾多、為群族之祖、以此地賜爾後裔、以為恆業云、
  • 創世記 17:7-8
    我將與爾及爾歷代子孫立我約、以為永約、必為爾之天主、亦為爾後裔之天主、必以爾所居之地、即迦南全地、賜爾及爾後裔、永為世業、我亦為其天主、
  • 申命記 34:4
    主告之曰、昔我誓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曰、我以地賜爾後裔、其地即此、我使爾目睹、惟不得過約但而至之焉、
  • 創世記 28:4
    以所許亞伯拉罕之福、賜爾及爾後裔、以所賜亞伯拉罕之地、即爾所寄居之地、賜爾為業、
  • 民數記 34:2
    爾告以色列人曰、爾將入迦南、所得為業之地、即迦南四境、
  • 創世記 15:18
    當日主與亞伯蘭立約曰、我以斯地賜爾後裔、自伊及河至伯拉大河、
  • 創世記 24:7
    主宰上天之耶和華天主、導我出父家、離宗族之地、應許我、且誓曰、我必以此地賜爾後裔者、必將遣其使者導爾、使爾為我子娶妻於故土、
  • 詩篇 37:29
    善人必得地為業、永居其上、
  • 詩篇 37:22
    蒙主恩寵者、必得地為業、受主懲責者、必然滅亡、
  • 以賽亞書 63:18
    主之聖民得業未久、我敵蹂躪主之聖所、
  • 詩篇 112:1-2
    阿勒盧亞、敬畏主極喜悅主命者、此人即為有福、其子孫在世必強盛、正直人之後裔、必蒙福祉、
  • 馬太福音 5:5
    溫良者福矣、因其將得地也、
  • 創世記 18:18
    亞伯拉罕必成為大族、天下萬國、必藉之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