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5: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10
    凡恃行律法之功者、皆服詛、蓋經載云、凡不恆遵律法書所載而盡行之者、服詛也、
  • 羅馬書 2:25
    爾若遵行律法、割禮有益、若犯律法、雖受割禮、亦若未受、
  • 雅各書 2:10-11
    守全律法而犯一誡、即犯諸誡、蓋言勿淫者、亦言勿殺、則爾雖不淫而殺人、亦為犯全律法、
  • 申命記 8:19
    如爾忘主爾之天主、從異邦神、奉事叩拜、我今日警告爾、爾必滅亡、
  • 申命記 27:26
    不遵此律法諸言而行者、必受咒詛、眾民當應曰、阿們、
  • 以弗所書 4:17
    故我念主而勸爾、勿復逞虛妄之心而行、如他異邦人、
  • 申命記 31:21
    迨遇多災多難、此歌既在其子孫口中諷誦不忘、即可向彼作證、我所誓許斯民之地、今我未導彼入之之時、我已知其心懷與其所將為者、
  • 馬太福音 23:18
    爾又曰、指祭臺而誓、則不足為誓、惟指祭臺之禮物而誓、則當守之、
  • 尼希米記 9:34
    我列王、牧伯、祭司、列祖、不遵守主之律法、不聽從主之誡命、及主所警戒之言、
  • 尼希米記 9:29-30
    加以警戒、使復服主之律法、乃彼狂妄、不從主之誡命、干犯主之法度、人若遵之必得生、彼乃違背強項、不欲聽從、主寛容之、歷年已久、且以主之聖神、感諸先知警戒之、彼仍不聽、故主付之於異邦人手、
  • 路加福音 16:28
    因我有兄弟五人、使拉撒路警戒之、免其亦來此痛苦之處、
  • 馬太福音 23:16
    禍哉爾曹瞽而導人者、爾素云、指聖殿而誓、則不足為誓、惟指聖殿之金而誓、則當守之、
  • 使徒行傳 2:40
    彼得又以多言警而勸之曰、爾當自救、離此邪世、
  • 使徒行傳 20:21
    勸猶太人希拉人悔改、歸天主、信我主耶穌基督、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6
    勿越理欺兄弟、凡如此之事、天主必施報、此我儕已明告爾而警戒爾、
  • 1約翰福音 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