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5: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10
    凡是本於律法上行為的人,都在詛咒之下,因為經上記著:「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書上所記載的一切,都是被詛咒的。」
  • 羅馬書 2:25
    你如果是遵行律法的,割禮才有益處;但你如果是違犯律法的人,你的割禮就不是割禮了。
  • 雅各書 2:10-11
    因為那遵守整個律法的人,只在一條上跌倒,就成了干犯所有律法的了。原來那位說過「不可通姦」的,也說過「不可殺人」。你即使不通姦,卻殺人,你還是成了違犯律法的人。
  • 申命記 8:19
  • 申命記 27:26
  • 以弗所書 4:17
    所以,我這樣說,並且在主裡忠告: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那樣,在自己虛妄的理性中行事;
  • 申命記 31:21
  • 馬太福音 23:18
    你們還說:『如果有人指著祭壇起誓,算不得什麼;但如果有人指著祭壇上的祭物起誓,就必須遵守。』
  • 尼希米記 9:34
  • 尼希米記 9:29-30
  • 路加福音 16:28
    因為我有五個兄弟,讓他去鄭重地勸誡他們,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 馬太福音 23:16
    「你們這些瞎眼的領路人有禍了!你們說:『如果有人指著聖所起誓,算不得什麼;但如果有人指著聖所裡的金子起誓,就必須遵守。』
  • 使徒行傳 2:40
    彼得還說許多別的話鄭重地做見證,又勸告他們說:「你們從這扭曲的世代中得救吧!」
  • 使徒行傳 20:21
    無論對猶太人或希臘人,我都鄭重地勸誡他們要向神悔改,相信我們的主耶穌。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6
    不可有人在這事上越軌,對不起他的弟兄,因為關於這一切事,主是報應者,正如我們以前也告訴過、鄭重地勸誡過你們。
  • 1約翰福音 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