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5: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7:12
    所以無論如何,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就是律法和神言人道理的總綱。
  • 利未記 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懷恨你本國的子民,要愛你的鄰舍如同你自己:我是永恆主。
  • 加拉太書 6:2
    彼此的重擔、要互助挑擔,這樣就行盡基督的律法了。
  • 馬可福音 12:31
    其次的是:「要愛你的鄰舍如同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 馬太福音 22:39-40
    其次的也跟這個相彷彿:要愛你的鄰舍如同你自己。這兩條誡命、就是全律法和神言人的教訓所依據的。』
  • 羅馬書 13:8-10
    除了彼此相愛,對任何人都不可欠甚麼債;因為愛人、便是行盡了律法。因為那說:「你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貪慾」的誡命——以及任何別的誡命——都總歸「在愛你的鄰舍如同你自己」這一句話之內。愛、不作惡事害鄰舍;所以愛即是行盡了律法。
  • 約翰福音 13:34
    『我把一條新的誡命給予你們,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
  • 利未記 19:34
    和你們在一起的寄居者、你們要看為你們中間的本地人一樣;要愛他像你自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做過寄居者;我永恆主是你們的上帝。
  • 雅各書 2:8-11
    固然囉,你們如果依照經上所記『愛鄰舍如同你自己』的話、行盡了賦有王權的律法,那好極了!不過你們若是以貌取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人了。因為凡遵守全律法、而在一件事上失腳的、就有全部罪責了。因為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若不姦淫,卻殺人,你還是犯法的。
  • 提摩太前書 1:5
    這囑咐的終極乃是愛,從潔淨的心和純善的良知、跟無偽的信心所發生的。
  • 馬可福音 12:33
  • 馬太福音 19:18-19
    他問耶穌說:『甚麼誡命啊?』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竊;不可作假見證;要孝敬父親和母親;並且要愛鄰舍如同你自己。』
  • 路加福音 10:27-37
    他回答說:『要將你完全的心、你完全的性命、完全的力量、完全的精神、愛主你的上帝;也要愛你的鄰舍、如同你自己。』耶穌對他說:『你回答的正對;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想要自顯為對,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便接着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碰見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裳,加以擊傷走了,丟下他半死的。恰巧有一個祭司在那條路上下去;看見了他,就從對面過去了。有一個利未人也這樣;他到那地方,看見、也從對面過去了。但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他那裏,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上前倒油和酒,把他的傷處包好,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客店裏去受照顧。第二天拿出兩個「日工錢」幣來,給店主說:「請照顧他;所有加用的,我回來時就還給你」。這三人中,你以為哪一個成了那掉在強盜手中者的鄰舍呢?』他說:『那憐恤他的。』耶穌對他說:『去吧,你、也這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