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3:21-23
    因此,誰都不要仗著人誇耀,因為萬物都屬於你們,無論是保羅、亞波羅、彼得、世界、生命、死亡、現在的事或將來的事都屬於你們,你們屬於基督,基督屬於上帝。
  • 詩篇 73:26
    儘管我身心俱衰,上帝永遠是我心中的力量,永遠屬於我。
  • 加拉太書 3:26
    你們都藉著信基督耶穌而成為上帝的兒女,
  • 加拉太書 4:5-6
    為要救贖一切受律法約束的人,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我們既然成為兒女,上帝就差遣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裡,使我們可以稱呼上帝為「阿爸,父親」。
  • 加拉太書 3:29-4:2
    你們若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都是照著上帝的應許承受產業的人。然而,產業繼承人還年幼時,雖然身為產業的主人,實際上和奴僕沒有分別。他一樣要受監護人和管家的約束,一直到他父親指定他繼承產業的日子為止。
  • 羅馬書 8:16-17
    聖靈親自與我們的心一同見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既然我們是兒女,就是繼承人,是上帝的後嗣,並且與基督同作後嗣。所以,如果現在我們和基督一同受苦,將來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 耶利米書 10:16
    但雅各的上帝截然不同,祂是萬物的創造者,被稱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是祂的子民。
  • 加拉太書 4:31-5:1
    弟兄姊妹,這樣看來,我們不是婢女的兒女,而是主母的兒女。基督釋放了我們,是要我們得自由。所以,要站穩了,不要再被奴僕的軛轄制。
  • 耶利米哀歌 3:24
    我心裡知道,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我要仰望祂。
  • 哥林多後書 6:16-18
    上帝的殿與偶像怎能相提並論呢?因為我們就是永活上帝的殿,正如上帝說:「我要住在他們中間,在他們當中往來;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所以,你們要從他們中間出來,離開他們,不要沾染污穢之物,我就接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親,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 耶利米書 32:38-41
    他們要做我的子民,我要做他們的上帝。我要使他們永遠全心全意地敬畏我,使他們和子孫得到福樂。我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永遠恩待他們,使他們對我心存敬畏,不再背棄我。我必以恩待他們為樂,全心全意在這地方培育他們。
  • 創世記 15:1
    這些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用害怕,我是你的盾牌,我要大大賞賜你。」
  • 耶利米書 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將與以色列家立這樣的約,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腦中,寫在他們心上。我要做他們的上帝,他們要做我的子民。
  • 創世記 17:7-8
    我要和你並你的子子孫孫立永恆的約,我要做你和你子孫的上帝。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整個迦南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作產業,我也必做他們的上帝。」
  • 詩篇 16:5
    耶和華啊,你是我的一切,你賜我一切福分,你掌管我的一切。
  • 啟示錄 21:7
    得勝者必承受這一切福分,我要作他的上帝,他要作我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