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9:15
    是基督為新約中保、以死贖前約者之罪、使蒙召者、獲所許之永福、
  • 以弗所書 1:5
    依厥善意、念耶穌基督、預定我儕為子、
  • 彼得前書 1:18-20
    爾蹈祖愆得見贖者、知不以剝蝕之金銀、實以基督之寶血、譬彼羔羊、無疵無玷、創世之先、基督定為贖罪、迄茲季世、顯著與信上帝者、
  • 加拉太書 3:13
    基督贖我、脫法之咒詛、以其代我咒詛也、經云、懸木者、服咒詛矣、
  • 希伯來書 9:12
    其獻者、非牛羊之血、乃己身之血、永贖人罪、入至聖所、一而已足、
  • 羅馬書 8:23
    不第此、我儕初得聖神者、亦心歎望眾子之顯、吾身之贖焉、
  • 啟示錄 5:9
    口誦新詩曰、爾當取册啟緘、因爾見殺流血、贖我於族姓國民中、而歸上帝、
  • 提多書 2:14
    彼舍己贖我、免乎諸惡、潔諸選民、熱中為善、以適主用、
  • 以弗所書 1:7
    且因基督流血、托厥厚恩、得贖罪赦過、
  • 加拉太書 3:26
    爾曹信基督耶穌、皆為上帝子、
  • 約翰福音 1:12
    受即信其名者、賜之權、為上帝子、
  • 路加福音 1:68
    可頌哉、主以色列之上帝也、眷顧其民而贖之、
  • 加拉太書 4:21
    爾欲服法、試言爾聽法乎、
  • 歌羅西書 1:13-20
    免我眾為幽冥所制、見徙於愛子之國、因其流血、我儕得贖罪赦過、彼象無形之上帝、生於萬物先、萬物以之而造、不論在天在地、有形無形、有位執政權力者、皆以之造、而歸向之、上帝之子先萬物、萬物以之恆存、會猶人身、彼乃元首、其甦為諸死者始、以為萬物倡、父喜以盛德恆備乎子、既流血於十字架、致人平康、父緣此令天地萬有、得親於己、
  • 羅馬書 8:19
    萬物企望上帝眾子之顯、
  • 以弗所書 5:2
    亦當用愛、效基督愛我、緣我舍身、獻己為祭、馨香於上帝前、
  • 羅馬書 9:4
    彼固以色列人、為上帝眾子、有榮光、盟約、律法、禮儀、應許、
  • 馬太福音 20:28
    猶人子至、非以役人、乃役於人、且舍生為眾贖也、○
  • 加拉太書 4:7
    如此、則為子、而非僕矣、既為子、則因基督為上帝嗣子、
  • 使徒行傳 20:28
    故當自慎、亦慎全群、聖神立爾為督者、牧上帝教會、彼以流血而贖之、
  • 希伯來書 1:3
    厥子顯其光華、肖乎其質、以大命載萬物、既舍己贖我罪、後在天坐至大者右、
  • 彼得前書 3:18
    昔基督欲導我儕、至上帝前、其為人罪受苦、以義代不義、身死而賴聖神復生、
  • 啟示錄 14:3
    歌新詩於位前、亦於靈物諸老前、是詩無有能和者、惟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