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9:15
    緣此、彼為新約之中保、已死而贖前約時所犯之罪、使蒙召者得所許之永福、福原文作業
  • 以弗所書 1:5
    又按其旨、預定我儕由耶穌基督得為其子、
  • 彼得前書 1:18-20
    蓋爾之妄行、由爾祖所傳者、爾得贖以脫之、知非以金銀可壞之物、乃以基督之寶血、如無疵無玷羔羊之血、基督在創世之先已預定、在此末世為爾曹顯現、
  • 加拉太書 3:13
    基督已贖我脫律法之詛、以其為我而服詛、蓋經云、凡懸於木者服詛也、
  • 希伯來書 9:12
    且未用牛羊之血、惟用己身之血、一次入聖所、永贖人罪、
  • 羅馬書 8:23
    不第此也、即我儕已得聖神之初果者、中心自歎、望得義子之位、即我身之贖也、
  • 啟示錄 5:9
    皆謳新歌曰、爾堪取卷而解其印、因爾見殺、以爾之血、贖我儕於各族、各姓、各民、各邦以歸於上帝、
  • 提多書 2:14
    彼為我儕舍己、以贖我儕出於諸惡、亦潔我儕為其選民、熱心為善、
  • 以弗所書 1:7
    我儕賴彼、以其流血蒙救贖、得罪赦、循天主豐厚之恩寵、
  • 加拉太書 3:26
    蓋爾曹由信基督耶穌、皆為天主之子、
  • 約翰福音 1:12
    凡受之者、即信其名者、賜之以權、為天主之子、或作凡受之者賜之以權為天主之子即信其名者也
  • 路加福音 1:68
    當頌美以色列之天主、因眷顧其民而救贖之、
  • 加拉太書 4:21
    爾欲服律法下者、且告我、爾不聽律法乎、
  • 歌羅西書 1:13-20
    拯我脫於幽暗之權、遷我於其愛子之國、因子流血、我儕得贖、即罪之赦免、彼乃不可見天主之像、生於萬物之先、蓋萬物藉之而造、無論在天在地、有形無形、有位者、主治者、執政者、秉權者、皆藉彼而造、亦為彼而造、彼先於萬物、萬物藉彼而立、教會為身、彼乃其首、又為元始、乃首先由死復活者、如此、則於凡事為首矣、蓋父喜以諸德之豐滿、恆存於彼內、彼流血在十字架、成就和平、父遂使萬物、無論在天者、在地者、由彼與己復和、
  • 羅馬書 8:19
    萬物甚慕且望天主眾子之顯現、
  • 以弗所書 5:2
    當以愛而行、如基督愛我儕、為我儕舍身、獻己於天主、為馨香之祭、
  • 羅馬書 9:4
    彼乃以色列人、為天主之子、有榮光、盟約、律法、禮儀、應許、
  • 馬太福音 20:28
    即如人子來、非以役人、乃役於人、且舍其生以贖眾也、○
  • 加拉太書 4:7
    如此、爾不復為奴、乃為子、既為子、則賴基督而為天主嗣子、○
  • 使徒行傳 20:28
    故當為己慎、亦當為全群慎、乃聖神立爾曹為督者、牧天主天主有原文抄本作主教會、即以己血所獲或作贖者、
  • 希伯來書 1:3
    子乃天主榮所發之光輝、為天主本體之真像、以其大能之命、主持萬物、既舍己以贖贖原文作淨我罪、遂在上坐於至大者之右、
  • 彼得前書 3:18
    蓋基督亦一次為人之罪受苦、受苦有原文抄本作受死乃義者代不義者、欲導我儕至天主前、以身受死、以神復活、以身受死以神復活或作以身言乃受死以神言乃復活
  • 啟示錄 14:3
    在寶座前、亦於四活物及諸長老前謳歌、所謳者似新歌、此歌無人能學、惟自世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