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4:23
    然婢女之子、乃因肉情而生;而主婦之子、則憑恩諾而生。
  • 加拉太書 3:29
    夫爾等既屬基督即為亞伯漢之裔、亦即承恩諾之嗣子也。
  • 羅馬書 9:8-9
    於此可見天主之子女、不以血統為據、而惟恩諾是憑。恩諾云何?曰:『明年此時、予當重臨、灑蕾必產麟兒。』
  • 使徒行傳 3:25
    爾曹乃先知之後;天主與我祖立約、亦為爾曹。
  • 羅馬書 4:13-18
    蓋亞伯漢及其苗裔、承天主恩諾、得嗣大地者、非憑律法之制、乃緣信德之義。若惟屬於律法者得為嗣子、是不啻廢棄信德、而致恩諾於無效也。夫法者、刑戮之器也;法之不存、何犯之有。是故人之為嗣、所緣惟信德、所恃惟慈惠;庶幾天主之恩諾、能普被眾裔、不僅限於屬法者亦且兼及具有亞伯漢之信德者。蓋亞伯漢實為萬民之父。經曰:『吾使爾為萬邦之父』此之謂也。顧其所以能在天主之前為眾人之父者、亦曰篤信天主而已。蓋惟天主能予死者以生命、而出萬有於無有耳。亞伯漢於無望之中、懷無窮之望;且深信其必成萬邦之父、一如天主所示:「爾之苗裔、將同繁星」之金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