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4:23
    其由婢生者、循血氣而生、其由自主之婦生者、因應許而生、
  • 加拉太書 3:29
    爾若屬基督、則為亞伯拉罕之裔、且循所許而為嗣子矣、
  • 羅馬書 9:8-9
    是則非肉體所生者為天主之子、惟所應許之子、方視之為裔、所許之言云、屆期我至、而撒拉必生子、
  • 使徒行傳 3:25
    爾為先知之子孫、承天主與列祖所立之約、謂亞伯拉罕曰、天下萬民、將因爾子孫而獲福、
  • 羅馬書 4:13-18
    蓋亞伯拉罕及其後裔、蒙許將為嗣子以嗣世界、非由律法、乃由信之義、若屬律法者為嗣子、則信歸於虛、所許亦廢矣、蓋律法致刑、無律法則無過犯、是以為嗣子乃因乎信、使所許者、因恩而定、且歸眾苗裔、不獨歸於屬律法者、亦歸於有亞伯拉罕之信之人、亞伯拉罕於天主前、為我眾之父、如經載云、我立爾為萬民之父、天主能使死復生、命無為有、亞伯拉罕信之、